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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钞法比钱法,更安全(1 / 4)

于谦沉默不语,这个话题在李贤一开口,终于变得危险了起来。

于谦至今不知道那十四问里到底有什么,但是他有这个问题的答案。

承认不承认私权,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话题。

于谦是承认私权的,所以他从来不掺和户部和内帑争斗,金濂是承认私权的,所以户部天天跟陛下撕扯。

户部和内帑的有序竞争,也是有益于朝政的。

朱祁钰是提前看过李贤的十四问奏疏,这是李贤在僭朝最大的收获。

他既然让李贤开口,朱祁钰自然是准备好了答案。

“我们作为朝廷,执掌公器,自然要承认私权的,否则不就是再兴井田制了吗?”朱祁钰首先直面回答了李贤的这个问题。

朱允炆在方孝孺的一力催动下,甚至想要开启井田制,这不仅得罪了武功军勋,甚至得罪了势要豪右、缙绅、富商巨贾。

江南本身应该是势要豪右之家的基本盘,朱允炆都把自己的基本盘得罪了,争道之事上,如何能成呢?

朱祁钰话锋一转,十分郑重的说道:“但是朕不承认:私权,神圣而不可侵犯!”

“公权,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于谦终于松了口气,满是笑意的俯首说道:“陛下英明。”

在陛下手下做臣子,不用费任何的心力。

陛下身后有高人,这是于谦一直以来的认知,但是陛下身后的高人,也跟着南下了吗?

于谦并不打算溯源这个问题,陛下说得对,他没有什么好劝谏的。

于谦他只打算做一个臣子该做的事。

臣子有六正六邪。

谄言以邪,坠主不义,朋党比周,以蔽主明。

入则辩言好辞,出则更复异其言语,使白黑无别,是非无间,伺侯可推,而因附然,使主恶布于境内,闻于四邻。

如此者,亡国之臣也。

若是国家昏乱,所为不道,敢犯主之颜面,言君之过失,不辞其诛,身死国安,不悔所行,如此者直臣也。

于谦只打算做个忠直臣工,不打算做亡国之臣。

对于私权和公权的讨论,要追溯到于谦在京师之战后的那句人人为私,陛下一人公耳。

这种争论一直从于谦第一次这么说,再到开海的时候与民争利论,再到现如今平定叛乱之后,面对南衙的抵抗,都是私权和公权的一种争锋,而且这种争锋会持续存在,永久存在。

李贤有这个想法也不例外。

事实上,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句话的的源头。

是13世纪,封建领主、教士、骑士和城市市民逼迫约翰王签下《大宪章》为根基。

自由和皿煮,是为了所谓的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服务的。

东方世界里的私人财权的确权,应当是在商鞅变法的废井田,起阡陌,就正式确定了私权的存在。

但是所谓的私权,神圣不可侵犯,无论是在东方世界还是西方世界,都是一纸空文罢了,其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因为这在根本上,就是不可能实现的。

大宪章签订之后,约翰王在贵族们撤军之后,立刻撕毁,开始互相征伐。

而后大宪章的内容从六十三条,锐减到了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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