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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七章 吾愿和南衙共存亡(1 / 4)

朱祁钰看着徐显宗,这是奏对。

徐显宗显然不是那种不懂规矩的人,如果在奏对中欺君,则是谋叛大罪,皇帝亲自询问,你还要撒谎,那不是皇帝敬酒你不喝,皇帝夹菜你转桌了吗?

这要是被锦衣卫查补出来的话,可是比左右逢源的惩罚要狠厉的多。

本来砍头的事儿,会变成族诛。

徐显宗偌大个魏国公府,上下家人几百余人,南京城上下叛军无数,只需要仔细查补,徐显宗是否说谎,就如同阳光下的魑魅魍魉,无可遁形。

朱祁钰有些玩味的看着徐显宗,这番奏对,徐显宗可以说是把自己全家老小的身家性命,都交了出来。

只要皇帝想要查办他,只需要找几个家人构陷一番,欺君大罪就落到了徐显宗的头上。

朱祁钰平静的问道:“海上有千条商舶,是你们家的吗?”

徐显宗颤抖的说道:“是臣家里的,请陛下容臣陈情。”

“大明律户律五:凡泛海客商舶船到岸,即将货物尽实报官抽分,若停榻沿港土商牙侩之家不报者,杖一百。虽供报而不尽者,亦如之,货物并入官。”

“大明律兵律三:凡沿海去处,下海船只,除有号票文引,许令出海外,若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二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乡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谋叛已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衙充军。”

“臣家中未曾建造二桅以上违制大船,也未曾不报、瞒报、不尽报官抽分。”

朱祁钰当然知道大明律的规定。

大明律法中并无明文规定不得下海经商,但是不能造二桅大船,否则就会以潜通海贼论处。

事实上,太祖高皇帝的海禁政策,完全是处于海防的考虑,而并非完全禁绝民间商舶,否则海面上就不会跑那么多的商舶了。

至于「国初寸板不许下海」的传闻,更是源自鞑清编纂的明史·《朱纨传》中所写:「我朝立法垂训,尤严夷夏之防,至今海滨父老相传,国初寸板不许下海。」

鞑清朝廷以「明初寸板不许下海」严格执行了海贸政策。

在大明律中,对于商舶三桅以下,都是大撒手不管的状态。

朱祁钰既然要开海,自然是研读了大明律法,徐显宗说的倒是实情。

徐显宗埋着头继续说道:“臣未曾去倭国贩银,臣是去婆罗洲来往开采黄金了。”

“臣罪该万死。”

山东孔府在石见倭银大案,已经举世皆知,通倭乃是重罪中的重罪。

徐显宗这话的意思,就是他从未参与倭寇的事儿,只是去婆罗洲搞黄金,发财去了。

婆罗洲就是加里曼丹岛,是世界第三大岛屿,地广人稀,这个岛上有黄金,这件事在大明算是辛密。

徐显宗请罪是因为大明有凿山伐石之禁,他跑去海外挖黄金,确是违禁了。

朱祁钰点头说道:“平身吧。”

海外凿山伐石不算什么大事。

比如,黔国公府在云南常年开采滇铜,这件事在太祖年间就已经被默许,时至今日,亦是如此。

滇铜甲天下,东川占其八。

云南的铜矿,东川占了八成。

这件事被允许的背后原因,其实和朱祁钰现在对商舶上的火铳、碗口铳等武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是相同的。

鞭长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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