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放学了,我夺门而出,想让暴饮暴食,来安抚我的强迫症。
但是,暴饮暴食的美好梦想,再一次被低血糖取代。
因为,我又被截胡了。
截胡我的,是那个,我刚宣布了绝交的,林寒。
我蹦得像个兔子一样,打算奔向我的胡萝卜。
但是,我被人,从后面一把拉住。
准确地说,是被凌空提溜起来。
在我饥饿的时候,我的忍耐力,是最差的。
于是,我火冒三丈,拼命挣扎。
但是,这个拉住我的人,好大的力气。
我的挣扎,是徒劳的。
我就像一只被命运扼住了脖子的花猫,被强行拖走了。
在被拖走的间隙,我抽空看了看,这个扼住我脖子的命运,正是林寒。
他阴沉着脸,提溜着我,也不言语,闷着头往前走。
我面目狰狞。
但却不敢公然张牙舞爪。
在校园里面,还是低调些好。
太张扬了,又不知道会出现怎样天马行空的流言绯闻。
说不定明日,就会有林寒,刚与大美女朱晴分手,这边厢又与绯闻女友当街大打出手的谣言,满天飞了。
于是乎,我只能忍气吞声,任由林寒将我提溜到僻静处。
这僻静处,好生眼熟。
修罗场!
修罗场?
我去。
林寒这是搞哪出啊?
莫非,他就喜欢趁我饥肠辘辘的时候,与我单挑?
我要是吃不饱,不但心情不好,还容易饿晕过去。
林寒难道不怕我碰瓷?
我莫名其妙。
怒火中烧。
慨以当慷。
我大喝道:“林寒!你要怎样?我们已经绝交了!”
林寒终于放开我命运的颈项,面无表情:“绝交可以。但你,还欠我一次修罗场。”
说完,他两三步跳上高台,冷冷地望着我。
我明白了。
这厮,还要有个仪式感。
绝交,要履行个手续。
比如,分手前,要把对方的照片全部撕烂之类的仪式。
既然绝交,就要互不相欠。
省得以后想起来,还有点遗憾。
好吧。
虽然我的肚子咕噜噜作响,但我也愿意勉为其难,满足某些人的强迫症。
于是乎,我也爬上高台。
林寒点点头,摘掉了墨镜。
那只在我脑海里,晃荡了一上午的熊猫眼,又惊悚地出现了。
我不禁脱口而出:“喂,那谁,我可不是个喜欢趁人之危的人。你若是受了伤,我们就改日再战。我可不想占你便宜。”
林寒不为所动,只冷声道:“无妨。”
说完,林寒突然,出手了。
我去。
我还没准备好好不啦。
我还没有心理准备好不啦。
我压根没想和他打架好不啦。
我。
我只见对面林寒的身影一虚,耳边便是呼呼的掌风。
我下意识地往后连退数步。
靠。
这厮,竟然玩真的?
怜香惜玉不懂吗?
尊师重道不懂吗?
即使我不是什么香玉,我起码也差点成为你林寒的师父吧。
果然,男人就是红果果的价值论者。
他们,不是感情动物。
感情,只是他们茶余饭后闲聊的小玩意儿。
一旦价值利益用尽,他们会立马变脸。
大把男人一旦离婚,马上各种撕,争钱争房子争孩子,翻脸不认人。
看来我和林寒一绝交,这厮,立即变成陌路人了。
我一分神,这边林寒已经连连出招了。
他的掌法,又狠又猛又急,让我眼花缭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