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1 / 1)

这谁能想到呢。

又要开杂志社又要当编剧的已经四十岁了的王帅先生,居然是个隐形的富好几代。

富好几代和家里置气,眼看着就要半辈子,突然就回归了家庭,这还不算,按着老B城的规矩,长子回家,一般都是要摆个宴的,意思告诉道儿上认识不认识的一声儿,这是咱们家孩子,以后遇上了能帮则帮,想招惹就掂量掂量。

王帅先生偏不,坐在沙发边边上抱着胳膊拧着头,旁边是七岁的亲亲儿子,对面是气的头顶冒烟的王老爷子,王太太掩面而泣,王老爷子一根实木拄拐在地面上敲得邦邦响,恨铁不成钢说,“你都!你都四十了!你!”

亲亲儿子说,“你还气爷爷!你羞不羞啊你!”

王老爷子又敲了一下地面以示赞许。

王帅先生冷哼一声,“我不管,我之前从家里搬走,就是因为看不惯你们拿腔捏调那样儿,我是瞅你头发花白了于心不忍,才带着王子江回来跟你前面儿孝敬孝敬,您这又要逼我去参加个什么宴,那可真别怪我转头就走。”

王老爷子无话可说,噎了好一会儿,把拐杖一扔坐下,捋了捋没剩几根的头发,“说吧,今儿是想要什么来了。”

王帅嘿嘿一笑,“我干编剧好几年了,没意思,我想自己投资一部剧玩玩儿。”

“小成本儿?”

“小成本儿!”

王老爷子努努嘴,极不耐烦中气十足说一声,“滚!”

又补充一句,“把王子江留下。”

王帅咧开嘴,“得嘞!”

小声骂骂咧咧着出了四合院的门儿。

这事儿,全怪齐衫。王帅可是清晰记得十二年前,作文比赛初遇,那小丫头才气逼人,只往那儿一站就让人觉得流光溢彩,清冷逼人,王帅从小四合院里长大,什么样人没见过?偏这丫头,简直稀有,他立马找出来齐衫的文章,那叫一个利落,句子读起来清清爽爽,通篇没一句废话,文风堪称剽悍,大气磅礴到令人惊叹。

她才多大呀?17?

后来齐衫到大学读了医学,再投稿到王帅的杂志社,依旧剽悍的文风,逻辑又严密了好几层,她写悬疑小说,一段四百字的推理让人紧张到流汗,读完只觉得酣畅淋漓!

现在呢?现在呢?

王帅长叹一口气,江郎才尽?写的啥啊这是,别说联系别人了,自己都还剩一半没看下去。

当年齐衫可是靠自己一人养活了整个杂志社啊,王帅做编剧之后还老有人问他怎么不继续出杂志了,王帅特潇洒笑笑说干烦了,总不能实话实说,说金牌作家学业繁忙,少了这人杂志社就干不下去了吧!

也就是因为那么几年,王帅又叹一口气,低个头就低个头吧,卖儿求荣嘛,这套他熟。

齐衫可从来没托他帮忙干过什么事儿,眼下如果不是着急用钱不会求到他跟前儿来,就当是帮了老朋友忙,买个剧本呗,后边儿再改就是了。

褐色小轿车七拐八拐出了胡同,齐衫跟王帅打电话,老远就听王帅先生喊,“什么?你那剧本送来就成啊!你自个儿来B城干嘛啊?!”

破破碎碎的,丢风里就听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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