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习瓷不屑开口,“一把年纪了,还装什么情种,有话找你的小妖精去聊。”却用余光偷偷看他一眼。
“每个少年都会遇见一个一眼就爱上的女孩,在十几岁的年纪,总会觉得那是自己的一生所爱。”何小云笑笑,自顾自地说话,“初见你时,我只是一个普通少年,背着一个女童千里南下,你是淮安习家的独女,我高攀不起的千金大小姐,衣着光鲜,骑着高头大马,居高临下的看我,眼里是骄傲的光。我在这之前从来没有见过公主,我想象中的公主就应该是你这个样子的。”
“后来我当上了锦衣卫,终于可以有配得上你的资格了,我那时是真高兴,你还记得我给你买了个镯子吗?”何小云偏头去看习瓷的手腕,空空如也,苦笑,“你肯定早就忘了。战乱来的太快了,物是人非,好像还是昨天的事,我一直在想,如果不是战乱,如果我没有去京城,也许我就会早早的娶你,世上根本就不会有白安。”
习瓷突然懂了些什么,苦笑,“原来这就是你要阻止造反的理由吗,不想再看见战乱?”阴差阳错般,习瓷心中已经是感慨万千,人并不能窥见对方的心,有时候就是错过,她眼眶湿润了些。
“不全是,我还是很想娶祝姑娘的。第一次见她,她背着一把苗刀,我牵着马,一起去墓园埋那刀的主人,那段路走了很久很久,我看着她的背影,看着那把刀,就觉着她很好,她...我一直在心里想她会是个怎样的人,会有怎样的过去。”何小云默默笑起来,习瓷看见,淬了一口在地上,“呸,一个狗贼!”
何小云继续说话,“再见到她时,这些过去,不重要了,她的也好,我的也好。就好像是和她并肩走过的那段路,埋葬了过去,我就是好像遇见当年的你一样,那股骄傲的劲儿,哈哈。”何小云想了想,“你真的好像她,不,当年的你真的好像她。”
“呸!哈哈哈哈哈!何小云,没想到你竟然是一个如此儿女情长的人,真是可笑至极。”习瓷忍住泪,妒火涌上心头,大笑起来,“一个受过难,受过欺辱的人,只是站的高了些,就忘了这些苦滋味,只惦记着荣华富贵,太可笑了,你可是个竹林党人,那些为国为民的雄心壮志,原来都是些骗人的鬼话!娶你的狗贼去吧!生上一窝小狗贼!哈哈哈哈!呸!”
“国泰民安,为什么要造反?”何小云摇摇头,并不恼怒,“你我都经历过战乱的岁月,如今天下人人都有一口饱饭吃,为什么还要回头看呢?更何况如今东宫开始没落,竹林党人接手以后,虽然不能断绝恶事,但定会较之前更好。”
何小云眼神突然冷下来,“苏先生若是只想走第一步,我决计不拦,死一些下九流的江湖败类来试着彻底击溃东宫,好事。但苏先生要动的是天子,这大余朝是余家的天下!我没读过什么书,实在不懂什么做人的道理,只能认得忠孝节义四个字,我先是锦衣卫!才是竹林党人。”
“我入锦衣卫曾立过誓,首先为圣上尽忠!”何小云指指自己的心口,“然后是为天下苍生!改朝换代是什么样的事?苏先生是要战,要天下血流成河!”
“你说的这些我都没有忘,只是明明走在一条更温和的路上,现在所有的事都在好起来,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去发展,可为什么要去一拳击穿它,把它掀翻呢?”何小云再度摇头叹气,“何必这么极端。”
习瓷只是嗤鼻,“何小云,你根本没有明白,你站的高了些,看见的东西也高高在上了。”
习瓷只是冷笑,不再开口。
自己只是去做锦上添花的事,失败了也没什么,祝同生驻扎此地等援军到来给方书和大威镖局留够了时间。
我什么也不会说的,因为我们会死在一起。
根本不会有援军过来。
鸡鸣声起,天蒙蒙亮。
何春夏扶着昏沉的脑袋坐起来,右手的食指和中指隐隐作痛,抬起到眼前看看,两只手指上有几道牙印,深可见骨。何春夏吓一小跳,不知不觉中内力已开始运转,何春夏盯着黑暗中的趴着酣睡的李思怡发愣,是她咬的?
迷药的效力渐渐散去,凹陷进去的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如初。何春夏清醒过来,打个哈欠去搂蜷睡着的李思怡,把她抱醒,“你昨天咬我做什么?疼死了。”伸了手指给她看。
李思怡迷迷糊糊地睁眼,上下打量何春夏一阵,转了一圈又合上,“咬就咬了呗,能怎么疼。”
何春夏有些生气,刚想掐她,却注意到自己举起的手指,半眯着眼去瞧,刚才还有较为明显的伤口,到此刻却只剩了浅浅的几道印记,痛感也不复先前强烈。
刚才只是梦境刚醒时的错觉?
哼,让你咬我。何春夏搂过李思怡,把她抱进怀里,看着她的睡脸,觉着好笑,忍不住去掐了两下,李思怡哼唧几声,背过身去,调整了个舒服姿势睡好,何春夏团着身子抱她,像抱着一只浑身暖洋洋的小猪。
真暖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