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庆梅(1 / 1)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一个问题:我这一辈子已经过了三十年了,而这三十年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母亲怀胎将我生出来和七岁第一次踏入校园之前的日子。

其实七岁之前的事情大多我都是不记得的,就好比母亲之前总是跟我说,你小的时候我和你爸爸曾经带着你在苏州住过一段时间的,你还记得吗?

母亲问的情真意切,说的也分外清晰,好像之前发生的事情经过她的描述我又能身临其境的感受一番。

其他的大都已经不记得了,关于在苏州住过的日子,我隐约能记得的是,我小舅舅开了一家修车厂,我那会儿约摸着四五岁吧,估计还没有四五岁,可能更小。

那时候我总爱在小舅舅的修车厂里玩,不记得是小舅舅还是修车厂里的工人,总是喜欢拿着一根特别长的水管冲着我滋水。

他一边朝我滋水一边哈哈大笑。我想大人们总是乐意这样逗一个小孩子的,尤其这还是一个不爱哭的小孩。

除此之外,真的不记得还有其他关于在苏州生活的片段了。

比起苏州,我对淮南的印象确实清晰了不少。

因为爷爷是国家正式的矿局工人,父亲因此也有机会到淮南的矿局里上班,我和母亲自然要陪着父亲一起搬到了淮南。

差不多三十年前,因为技术水平有限,那时候下井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因为这个关系我外婆曾经一度阻止我父亲,用母亲的话就是:你外婆说,我的女儿就是饿死也不能守寡。

在外婆的眼中淮南可没什么好值得留恋和欣赏的地方,那地方太过于危险,挂着她女儿那摇摇欲坠的幸福。

可是对于我而言我应该是喜欢的不得了的,因为那个地方有我最喜欢吃的馄饨。

那时候大家都穷,不像现在吃的、喝的聆郎满目。

别说没有,就是有我们家也买不起。

我记得那时候母亲特意给我买了一个专门给小孩子用的小碗,具体是什么形状我基本上已经忘记了,反正就是‘小’就对了。

那个时候每天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端着小碗和母亲一起去路口的那家馄饨店里吃馄饨。

五毛钱一碗吧好像?嗯,应该是五毛。

满满一碗的馄饨足够一个小女生吃的饱饱的。

印象中母亲却是不吃的,虽然只要五毛钱母亲似乎还是舍不得买。用她的话说,五毛钱买面条的话我和你爸爸一起吃都足够了。

但是,母亲啊,面条是面条,馄饨是馄饨啊!

那时候我总是不理解,面条和馄饨怎么能相提并论呢?馄饨有肉而面条只是面。

母亲,可真傻!

如今,自己已经结了婚有了孩子,儿子随我也喜欢吃馄饨。

街里开了一家馄饨店,味道很好。我也经常带儿子去吃,一碗八块钱。

八块,算了算若是放在二十多年前的话够买十几碗了。

自打结了婚我离母亲似乎越来越远。

我并非远嫁,婆家和娘家抄小路的话也不过三公里地。可母亲却因为父亲工作的缘故去了温州,现在算来除去弟媳妇怀孕那一年母亲在家呆了一年多点时间之外,她已经在温州住了将近十年了。

十年,这就是我这三十年里的第二个阶段。不过这个要留着以后再说。

如今最想说的就是:妈,街里的那家馄饨店味道真的挺好的,等你过年回来的时候,我带你去尝尝好不好?

这次女儿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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