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在penthouse醒来,坐在床上恍如隔世,身上新鲜的伤口和结痂交错分布。记忆最后停留在和阿凯喝百合糖水,他笑着看我嫌弃的把百合都丢到一个空碗里:“百合在中国不值钱,在北美可比西洋参值钱,等会都给我吃。”我听完用筷子夹起一块百合放入嘴里,四目相对,相视而笑,咀嚼后草本的香气在口腔里爆发,清爽的苦涩后是一阵阵的回甘,宛如人生苦尽甘来后的一个奇妙隐喻。我以为一切都好了因为我有钱了,经济自由是一切意志自由的先决条件。
我从包里拿出凯作为ghostwriter的份例放在红包里递给他,他扑哧一笑:“你竟然会在7-11买红包?你是仪式感这么浓的人吗?”不等我回答,他把钱从红包里抽出来放在我另一只手上,只收下红包壳:“今晚晚饭想吃什么?我回去给你做。”
“我们去庆祝一下吧,下馆子吃澳龙。”我兴奋的说道。
“你需要这笔钱做其他事,喝完糖水我就去costco买点螃蟹和虾给你做咖喱香辣蟹。”
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你不必和他多说,另一种人你不必和他多说。
直到如今,我都一直认为凯笑起来如一个明媚的四月春天。在这个春天里,万物都在天光的恩宠下尽情疯长。独一份的感情不是精雕细琢的门当户对,不是你侬我侬的含情脉脉,而是彼此心照不宣的成全。其实我也不能完全的评价,毕竟这份感情不过维持了一年半,用显山露水这个词形容通透性都太过用力。
我坐在床边,脚尖踩在冰冷的顶层公寓木质地板上,糖水之后的事情我无法记起,努力试图回忆时脑仁就被刺进一根针,不断搅动。扶着额头起身来到浴室,看镜子里自己脖子上的新鲜的咬痕,依旧流出淡淡的血液沾染在白色的温莎领上。额头被包扎的伤口隐隐作痛,苍白的脸和肌肤,流通的鲜血,虚弱,寒冷的房间,一切仿佛都在诉说一个被吸血鬼转化后的故事。
经历太多次后,我可以熟练的一口气从浴室镜子后药柜里一众瓶瓶罐罐中挑出消炎药,含一口水吞下。偌大的房子里冷气安静的开着,没有一丝噪音,客厅里依然弥散昨晚来客身上喷涂的harryfremont香水,尾调清冷而高傲。桌子上还是一沓美金,没什么不同,冰箱里也只有几瓶纯净水。我拿起一瓶冲洗伤口,冰冷的水反而麻木了痛觉神经,让心情暂时的平静下来。
走进衣帽间,将带血的衬衣丢在地上,铁锈的气味,混合陈年木质家具的气味,让这空间里站着一个无形的恶魔。强忍头痛解锁手机,才发现上面数十条同学的问候,我说的问候是问候家人的问候。
“该死,我忘了今天是presentationday了。”北美大学都喜欢做presentation即一组人当着全班的面汇报实验结果或者报告结论。而我负责最核心的部分,如果我缺席等于全组fail。当我发觉这件事情的时候,已经距离presentation过去了三个小时。
“昨天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倒在地上不想出门,拨打凯的电话,想从他那里得到线索。“嘟嘟嘟...”连续的忙音,凯基本不会不接电话,即便上课也会在微信回复我。我的心一沉,该不会我们同时发生了意外。想到这里,顾不上虚弱的身体,拿起一件衣服套上出门直接回我和凯的公寓。走出豪华的酒店公寓,出乎意料的是,那辆奔驰迈巴赫停在楼下,深色玻璃后一张瘦削冷峻的脸面无表情。我愣住片刻,侧身钻进uber后座让师傅快马加鞭赶到芝加哥东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