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卫处:是皇帝和皇宫的警卫部队。,曾改称“领侍卫府””
清初挑选镶黄、正黄、正白上三旗才艺出众之子弟为侍卫。“用备随侍宿卫,亦得选预环列”。“凡轮值殿庭,以领侍卫内大臣等总统之。其侍卫等更番轮值,凡六班、分两翼。宿卫乾清门、右内门、神武门、宁寿门为内班。宿卫太和门为外班。行幸驻跸宿卫亦如之”。
顺治初年定,领侍卫内大臣6人,即上三旗每旗2人。内大臣6人,散秩大臣无定员。侍卫的人数规定为上三旗每旗20人,共60人为一等侍卫;每旗50人,共150人为二等侍卫;每旗90人,共270人为三等侍卫;每旗30人,共90人为蓝翎侍卫。上三旗总共出侍卫570人。
此外,还设有宗室侍卫。在侍卫之上又设侍卫班领12人、署班领24人、侍卫什长60人、宗室侍卫什长9人,均由上三旗等额出任。
“主要职责为:管理皇帝侍卫、亲军,负责保卫皇帝及其近亲,守卫皇宫,引导官员觐见,稽查皇宫出入,皇帝出巡随扈保驾,驻扎行宫守卫、戒备、补放王府属官等。”
侍卫处由管理人员与侍卫两部分组成。
管理人员为:
领侍卫内大臣、内大臣、散秩大臣。
领侍卫内大臣:
级别:正一品,武职中品级最高。
共六人,上三旗中每旗选二人担任。
其职责是挑选侍卫、亲军,训练弓马骑射等技艺,侍卫的考核升降,日常的宿卫值班,朝会、御门听焉得地列侍,皇帝出巡时随扈守卫等等。
清代顺治时期正式设立,乾隆时期达到了高峰,自嘉道以降,特别是军兴以后,中央式微,咸同以后,地位逐渐被边缘化。
领侍卫内大臣作为皇帝侍从中的最高武官,因为职责的特殊性,使得出任的人选,也必须是皇帝的亲信人员。
内大臣:
级别:从一品。
总共六人,亦上三旗每旗选二人担任。
职责:协助领侍卫内大臣掌管统率侍卫亲军,卫护皇帝等。
《清史稿》记载,内大臣,初制正一品,后改从一品。各六人。镶黄、正黄、正白旗各二人。
散秩大臣:
级别:从二品。
职责:协助领侍卫内大臣、内大臣,无定员。
侍卫:
清初选上三旗子弟570人为侍卫,以勋戚大臣统率。后又增设其他职务,总计有御前侍卫、乾清门侍卫、一等侍卫、二等侍卫、三等侍卫、蓝翎侍卫等,掌宿卫扈从,更番轮直。又有粘竿处、上驷院、养鹰狗处、善扑营、武备院等处侍卫,皆统于上三旗。康熙二十九年(1690),擢武进士之擅于骑身者为侍卫,附于上三旗。三十七年(1698),增宗室侍卫。雍正五年(1727)定制,武进士一甲一名授一等侍卫,二名、三名授二等侍卫,二甲选二等侍卫,三甲选蓝翎等卫。七年(1729),以宗室侍卫并入上三旗。
大内侍卫按照品级分为:一等侍卫、二等侍卫、三等侍卫、蓝翎侍卫,四个等级。
一等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