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兄!咱们穷归穷,但要穷得有骨气!你怎么能做小偷呢!还一偷就是五百两!”
车思病神情十分认真地劝诫路遗,佘初深有同感地点头,只有柴无悔没有任何表示,也不知他是在默许路遗的做法,还是被他先前的一番乱猜伤了心,生气不想多管。
路遗听到“小偷”二字,甚感无奈:“谁说我要偷人家银子?!”
“那你说的五百两……”
路遗挣开车思病的束缚,挤开车思病在旋木梯口旁边坐下,一边仰视楼上的情况,一边同几人解释:“我是听到他们说,明日费县县城北郊的奇石城,会举办一场狩猎大赛,猎物最多者,可获赏银五百两,所以想跟上去问个详细!”
送菜过来的小二听到他的话,将托盘里的菜往桌上摆的同时主动接嘴道:“几位客官也想去参加明日午后的那场狩猎大会?”
路遗闻言翻过身,目光灼灼看着小二:“还能报名参赛?有甚要求?”
“要求……倒是没有,只要愿意,便是手脚不便之人,亦可参加。
不过,小的建议您几位,还是莫去蹚那道浑水的好!”
“这话怎么说?”
不止路遗,就连素来不喜欢打打杀杀——尤其看不得人猎杀动物——的佘初都生出几分好奇,眨巴着明亮的杏眼盯着小二。
为了让人把话说个明白,路遗冲车思病扬扬下巴,示意他腾了个地儿给小二哥坐。
“那狩猎会确实赏金颇丰,但若不是由五福钱庄的人举办,想来参赛的人会多出许多。”
“五福钱庄?”
“您几位进城的时候,不曾看见挂着五色彩旗的金漆铺面?”
小二坐在车思病身旁显得格外娇小,但他丝毫不觉胆怵,面对一无所知的外乡听众,他谈话的兴致总会格外高昂,至于会不会被掌柜数落责骂,讲完之前,都不在他的考虑范围。
最主要,他们这蓬莱仙栈,来客其实不多,因为不论是酒水钱还是住店钱,都太不亲民,所以平日里除了城里那些富户豪商,会来光顾的就是看着店外店内的陈列摆设,觉得高档雅致的外乡人会好奇地走进来。
因为生意不好,所以不缺钱的东家更把要价拨高了几分,让荷包不鼓胆子不肥的人都望而却步。
路遗他们师徒,毫无疑问属于前者,可单凭他们敢迈步进来的这份胆量,小二也会耐着性子尽量伺候周到。
“彩旗倒是有看见……”路遗佘初纷纷点头,“不过没太注意是谁家开的何种铺子。”
“那就是了,整个费县,会将铺门装点得那般浮华花哨的,只有冉氏一家。”
“如此说来,冉氏应该是城内极有权势的大户人家。
既然有权有势,又富甲一方,那他们举办这狩猎大会,该有很多人参加才对,小二哥你怎么说几乎没人愿意报名?”
“这你们就有所不知了,冉氏狩猎会,要猎杀的,可不是简单的动物!而是要猎人!换言之,参加那个大会,要么活到最后,得那五百两的赏银,要么就会成为别人的箭下亡魂!”
小二说着习惯性地瘪了瘪嘴,后扫视了一圈在坐的路遗几人,对于他们各自脸上的震惊之色,甚为满意。
唯独坐在他们对面的老道,反应过于平淡,似充耳未闻一般,不免让人觉得扫兴。
路遗震惊之余,声音中染上一层不解:“如此视人命如草芥的恶绅,官府不管?”“怎么管?且不说他们冉氏背后有大人物撑腰,无人敢管,单是说理,县令大人也拿他们没奈何啊!”
“以猎人为乐,轻贱生命,竟还有理不成?!”
佘初听不下去,小巧白嫩的巴掌恨恨拍在桌上,震碎了柴无悔方才满上正要啜饮的白瓷酒杯,一双黑亮如星的杏眼泛着寒光,将说得起劲的小二吓得抖了个激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