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大婶不是一般的胖啊,而是身高和腰围齐宽!杜清扬突然联想到了圆柱体。她大概能理解大婶的先生了。
有良也扫了一眼面前的大婶,咽了咽口水,心里咕嘟着,换了是他,他也要离婚。
不过,有良是生意人,有钱就是金主。他移开了目光,回了一句:“你这情况,下蛊的时长得长一些,得五年起步。”心里还补充了一句,五年之后,你的先生还是要离的。
“没问题,就五年!我有钱,我先生的钱全都在我的手上!”大婶一口就答应了。家中的财政大权就掌握在她的手上,她不缺钱。
有良笑了,他最喜欢有钱的金主了。
有良的表情都落入了杜清扬的眼里。果然,是个贪钱的人!
下一秒,只见有良从身后的架子上拿了一只玻璃瓶子。玻璃瓶子里装着几条虫子。
杜清扬这才发现,架子上摆放着好几个玻璃瓶子,每一只玻璃瓶子里都装着几条虫子。虫子全都是黑褐色的,看着十分恶心。
杜清扬突然想起了唐水喝的那杯黑褐色的液体。难道,玻璃瓶子里装的就是蛊虫?
据书中介绍,下蛊把养好的蛊虫磨成粉末,给被下蛊的人吃了。蛊虫粉末渗在粉末里,趁着人家没有注意,吃下去就被下蛊了。
下蛊的过程不难,养蛊虫才是难事。别看着蛊虫恶心,长得不好看。存活量却是很低的,一般人可养不活它们。
若是养活了,蛊虫会被养得肥肥美美,精神抖擞。
再看玻璃瓶子里的蛊虫,肥倒是挺肥的,但是看着却没有啥精神。杜清扬看了许久,才看见有两条蛊虫动了动。她差点以为玻璃瓶子里的东西并非活物呢。
不过,书里说了,只有活着的蛊虫才能下蛊术。已经死了的蛊虫是没有效果的。
有良把玻璃瓶子打开,用夹子把里面最大的一条蛊虫夹了出来,放在一只碗里。随即,抬头对大婶说:“需要用你的血饲养它,它才会为你做事。”
说完,有良递给大婶一根银针。
杜清扬眨了眨眼睛,血饲养蛊虫,书里也有过描述。不过,那是一种十分恶毒的蛊术,得用血持续养七七四十九天才行。
这位大婶难道也要养蛊虫四十九天?
只见,大婶打了个哆嗦,犹豫了片刻。不过,最终还是把心一横,闭着眼睛把自己的手指划破了,往碗里滴了两滴血。
被滴中的那条蛊虫,摆了摆尾巴,便一动也不动了,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杜清扬又眨了眨眼睛,这情形跟书里的描述不太像啊。
书里说,用血饲养的蛊虫会更加精神抖擞、生龙活虎。但是,碗里的那条蛊虫为何情况相反呢?血滴在它的背面上,它根本没有吃,也不喜欢,看样子还是很嫌弃呢。
就在杜清扬嗑了两颗瓜子的时间,有良用夹子又把玻璃瓶子里的其它蛊虫夹了出来,放进了另一只碗里。随即,把两只碗都放进了一台小小的烘干机里。
不多久,两只碗里的蛊虫都被烘干了。有良分别把它们磨成了粉末,分别装进了两个封口袋子里。
有良先是把一条蛊虫磨成粉末的袋子递给大婶,说:“把这袋子里的粉末渗在他的食物里,下蛊便成功了。”
随即,有良又把几条蛊虫磨成粉末的袋子递给大婶,叮嘱道:“这是五年的解药,每三个月给他服用一次。若是没有解药,他会痛苦而死的。”
大婶千恩万谢地接过。
杜清扬惊讶的张大了嘴巴。这就?下蛊如此简单?她怎么觉得不太对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