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你不是不逛街吗?怎么了解那么多品牌?不是不懂时尚潮流吗?”
“不懂,懂的话可能就知道为啥有人喜欢GUCCI了。”
呃……又把话题聊死了!看着林叶已经拿出手机开始飞快打字,进入工作状态,温碧臻有些沮丧,到底要怎么才能将自己的优势展现出来啊?这林叶到底有什么不知道的东西,弱一点的方面啊?真是急人!要不等会他们忙完,将计就计吧?
终于挨到了中午,林叶起身去做饭,温碧臻见状,自告奋勇去厨房帮忙。
“需要我做什么吗?”
“不方便,不用了。”林叶看了看温碧臻的手,摇了摇头。
“没关系的,我也可以的。”
“水晶指甲,不卫生。”
“没关系的,坏了可以再做。”
“是对菜不卫生,要不你戴手套?”林叶给她递了一双胶皮手套。
温碧臻犹犹豫豫地接下,戴上。唉,本来是想秀一下双手的区别,纤细柔美的手指,水晶指甲,亮片甲油,多漂亮?再看林叶的手,指甲都修平了,没有涂甲油,长期拿笔,右手中指上还有老茧,活脱脱的对比好不好?
那么好的机会,结果一双胶皮手套就全遮住了,而且林叶根本没意识到她的手有多美,只注意到了“卫生不卫生”的问题!简直比直男还愣头青!她温碧臻又不是来做事的,再说也做不来啊!不过现在骑虎难下怎么办?
“会洗菜吗?”林叶问,“胡萝卜和青椒可以吗?谢谢!”
温碧臻接过林叶递来的胡萝卜和青椒,丢到水池里,拿着龙头拉升管对着冲了冲。林叶见了摇了摇头,“胡萝卜上的泥要搓掉,青椒凹陷处要洗干净。”然后又示范了一遍,在温碧臻表示明白了的时候,就见温碧臻开了热水龙头。她赶忙阻止,“要用冷水,不然不新鲜了。”
“可是水好冷,要生冻疮的!”现在是十月初,蚊子还没死绝呢,生冻疮?林叶表示很迷茫,大概温碧臻有什么血液循环类隐疾吧?“那算了,身体要紧。”
“有其他的能帮忙的事吗?”
“切菜吧?不用水。”林叶把胡萝卜给她,还没有一分钟,林叶又阻止了她。因为她看见温碧臻把胡萝卜放在砧板上,双手握刀,像砍头一般往胡萝卜上砍,还把胡萝卜砍飞了!
接过菜刀,林叶对温碧臻说:“不用帮忙了,心意领了!”这么被她弄下去,已经不是“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吃上饭”的问题了,是“还剩下什么没被毁掉可以烧”的问题了!
林叶将温碧臻客气地请出厨房,扔掉刚才被惨垛得不成形的胡萝卜,又拿出两根洗了,继续。心里忍不住吐槽:“唉,笨的人就是想教都有心无力!好在她说过她胃口小,没吃几口就解决了,不会弄吃的貌似也不是什么人生大事。”
温碧臻出了厨房也是松了一口气。天!这真不是人做的事!以后一定要请保姆!
穆林和陈思汉见温碧臻这么快就从厨房出来了,有些诧异。温碧臻摆出娇羞的面容,状似不好意思地说:“林叶嫌弃我娇生惯养,不舍得我的水晶指甲,怕我的手像她一样变粗糙了,不让我帮忙!而且我也笨,这些粗活我根本学不会,她觉得我是帮倒忙了,就赶我出来了呢!我是不是好没用?我也想帮忙的,可是我妈从来不舍得我做这些事啊!我不会!”
两个男人各持一番心思,笑了笑,打哈哈:“没事,没事!”
“嗯?没有下文?”温碧臻这么想,“算了,看看情况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