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帅毫不在意的摆手,“先吃了再说,没钱到时候我养着他。”反正他不会让温悦饿肚子就成了。
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到时候看温悦还敢不敢动不动就威胁他。
“那饭盒的饭,也要先吃完,不能浪费。”顾池不喜欢浪费,其实这个年代的人,都很爱惜粮食,很少有人把吃不完的饭菜倒掉,就算是在饭馆里,也都是吃的精光,吃不完的大家会选择打包带走。
“对。”傅九点头,“要出去吃,那也是晚上。”
见两人说话一致,朱元帅又忍不住酸了起来,“我也就是随口一说,又没有真的要倒掉,你看我这都没几口了。”
饭盒里的饭,他都吃了三分之二了。
“那我们吃完早点出去,顺便去城里逛逛。”这段时间,傅九没少琢磨赚钱的门路,学校里这么多学生,可以做点小生意,大钱也许赚不到,但是赚点小钱应该是没问题的,只是不知道要卖什么。
“那快点吃,吃完就出去吧!”
朱元帅一听说要去城里,心都飞了起来,他这人就是耐不住寂寞,没事就喜欢到处晃荡。
顾池点点头,“那晚上我请吧!”
就算温悦把钱用完了,他们可以请温悦吃饭,可还是自己手上有点钱心里踏实,一起这么久,顾池对她也是了解一些的。
她这人不喜欢占便宜,如果钱真的差不多快用完的时候,估计每天吃包子馒头,都不会总吃他们的。
“到时候再说。”
傅九随口回了一句。
要是找到了赚钱的门路,这顿饭钱算什么?
温悦这个钱,暂时也是没办法还给他的,正好可以当启动资金。
有了这些想法,傅九吃饭的速度不由的加快了一些,没几分钟三人就吃好了饭,各自换了一身衣服后,就一起出了学校。
正值中午,又是大晴天,太阳照的暖洋洋的,三人的心情都好了一些,三人到了城里之后,就开始漫无目的地的在各个街道闲逛了起来。
这个年代许多家庭都没有电视机,更没有手机之类的,所以一旦放假,逛街就成了唯一的娱乐项目,大街小巷里,人来人往,人流量很大,汽车没有那么多,大多数都是骑着自行车出门,所以空气特别的好。
三人到处逛了一个多小时,这是傅九第一次和朱元帅逛街,也是这时候才发现,朱元帅这家伙不光嘴碎喜欢唠唠叨叨,还爱吃。
他就跟个女孩子一样,嘴里吃着,手里拿着,反正零嘴不断,以至于她和顾池都沾了光,吃了不少的东西。
又逛了十几分钟,朱元帅吃的直打嗝,同时也有点逛累了,“找个地方歇一歇吧!我这脚都走出汗了。”
“才走多久?忍着。”好不容易出来一次,傅九还没有找到能在学校里售卖的东西,所以她可没打算歇着。
“我说我脚都出汗了。”朱元帅觉得傅九就是在虐待他,他是汗脚,脚心特别喜欢出汗,所以有脚臭,也因此经常被傅九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