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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诛仙(1 / 2)

在网文圈基本上有一个定论,那就是写爽文才能证道。

不管是哪个大神,他们分类可能不一样,外在表现也不一样,但本质上都是爽文。

克苏鲁、吐槽流、仙侠修真、都市重生、游戏异界等等,本质上面都是要让读者们看得爽快。

生活已经如此艰辛,实在没必要再苦大仇深。

原本秦川也是想要写一本爽文来抚平读者们受伤的心灵,结果却选了这样一部同样虐心的。

在某种程度上面甚至比《人生长恨水长东》有过之无不及!

那毕竟是讲的神话传说中杨戬的故事,读者们的代入感不是特别强。

《诛仙》就不一样了,它讲述的是一个孤儿的成长,是一个真正的小人物。

两部都有共同点,那就是在写“情”上面非常擅长。

如果没有情感变化作为基础,那纯粹将主角写得各种凄惨,根本不会留住读者,这种虐只不过是最基本层次,完全打动不了读者们,更别说是让他们为了中的角色而哭泣。

不能为了虐而虐,细腻的描写是虐在角色身,痛在读者心。

在没有动用大脑超频状态的情况下,秦川已经想不起那些细致入微的情节了,刻在脑海中的只有张小凡、陆雪琪跟碧瑶三人的纠葛、那句贯穿全书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一个人,手拿一根烧火棍,孤独地面对整个世界。

只要是看网络有一段时间的人都应该知道这本书,甚至很多不看网络的人也都听过、看过这部!

还记得当初看《诛仙》是在初一时,多达十人的宿舍拥挤不堪,室友甲找朋友借来,那时候室友已经完,只等第二天归还。

秦川正好闲在寝室,没事儿可做,便拿来躺在床上消磨时间。

那时候的秦川刚刚从农村小学出来,看过的课外书屈指可数,基本上没接触过什么网络,只是在电视上看过各种武侠、神话电视剧。

结果他就跟大多数喜欢这本书的读者们一样,一发不可收拾!

因为书第二天要归还,他只能等宿管查寝之后跑去这层楼的公共厕所借着光看书。

然而依然没有能够将其看完。

室友将归还后,秦川一直牢牢记住《诛仙》这个书名,直到周末跑去新华书店,站在书架前将第一册看完。

那家新华书店里面许多没钱买书的学生都是这样将一部部给看完。

可以说《诛仙》将秦川带领到了的世界中!

如果没有这部,或许他就不会在大学时候尝试写作,并且成为一个咸鱼系作者。

那个室友的名字已经全然忘记,反而对里面的人物记忆深刻。

因为黑水玄蛇、黄鸟、饕餮、夔牛这些神兽名字,秦川又被普及了《山海经》《搜神记》这些古典神话文集。

秦川的成长轨迹中似乎都一直跟《诛仙》紧紧相伴。

读高中家里稍微宽松点之后就买了电脑,然后掉进诛仙这款电脑游戏当中。

大学毕业的时候又拍成了青云志这部剧情大改的电视剧,在他穿越的前两年还出了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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