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细嚼慢咽的林凡听到了一声熟悉的招呼声。抬起头,一个高大的身影提着刚买的早餐在他对面坐了下来,椅子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嘎吱声。
“早啊,你今天还挺早的。”
林凡对着对面的张顺笑了笑,打了个招呼。
张顺是他公司的同事,身材高大,圆圆的脸成天挂着笑容,憨态可掬。在公司和林凡同一个部门,平时相处融洽,工作上配合也挺好。不过经常踩点上班,很少有这么早的时候。
“是啊,下雨天没办法,如果不早点,一会该堵车了。”张顺咬了一口肉包子,边嚼边说道:“毕竟不像你,有地铁直通。”
林凡笑了笑,没有接茬。
张顺也没有在意,相处两年,早就习惯了林凡的沉默,继续说道:“你听说了吗,老板最近又准备扩招一些新人进来了。”
“没,是校招吗?”
林凡喝了一口豆浆,问道。
“是啊,这不是又到各校学生找实习的时候了嘛,公司最近新接了两个项目,有点忙不过来了,这个你也知道。”
张顺叹了口气,摸了摸头,继续说道:“再不招点人进来,咱们都要秃顶了。”
林凡笑了笑,继续吃着早餐。其实张顺是标准的“九五五”,根本不像林凡那样经常加班,他上班准时,下班更准时,林凡从来没有在下午五点以后在公司见过张顺。
“你慢慢吃,我先上去了。”
张顺三口两口快速吃完早餐,拿起桌上的手机和车钥匙,起身说道。
“好,我一会上去。”
林凡点了点头,瞟了一眼张顺的车钥匙,又换车了啊。林凡心里有点羡慕,他辛辛苦苦工作了两年,加上满勤年终以及每个月省吃俭用,才攒了六七万,这已经是省吃俭用,一年就买过两三套新衣服,也不和人聚餐应酬的结果了。
张顺应了声,便先走了,林凡只知道张顺应该是个富二代,家里很有钱,但是一直没搞懂为什么张顺会一直呆在这么个小公司两年多了。是的,张顺比林凡还早进这家小公司。
平时张顺为人也比较低调,从来不主动提起自己的情况,也不炫耀。至于刚才车钥匙串放桌上,完全是下意识的习惯行为,因为平时没有带包的习惯,吃饭时放口袋里硌得慌。
“像现在这样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买得起房和车。”
林凡默默叹了口气,抛开杂念继续吃着早餐。他吃的很慢,因为每天上午在公司楼下吃早餐的时间,是林凡一整天最轻松的时刻,家人平安,工作稳定,没有太多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