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重混人生 > 第七章 卖歌那些事儿

第七章 卖歌那些事儿(1 / 2)

“一万块一首?”蓝天笑着试探。

李群生点了点头。

蓝天失笑:“才一万块还说什么高价,李叔,他们不是开玩笑吧?您应该清楚我卖给他们的歌曲质量,第一次也就算了,第二次怎么还这样?”

听见蓝天的抱怨,李群生跟着笑了一下,这才正了正神色,声音严肃起来:“小蓝,我也知道一万一首的确配不上你卖给他们的歌,那都是好歌,值得更高的价格。不过小蓝,你在圈里的时间也不短了,你也应该知道圈里的行情,这一次他们愿意给你一万一首,比上次翻了个倍,已经相当不错了。”

“而且这次他们愿意接受三年歌曲使用权,不买你的版权,已经足够显示他们的诚意。小蓝,要我说有些事过得去就行了,计较太多大家面子上都不好看。等哪天你的名声真正起来了,就是问他们要五万一首、十万一首,他们也得乖乖掏钱,那才是真正扬眉吐气的时候。”

“现在对你来说,五千也好一万也罢,就算这次他们给你一万五,那又有什么区别吗?还不都是一样的待遇。”

“小蓝,你说呢?”

作为中间人,李群生希望达成合作,这对他、对东江音像出版社都有好处。当然,作为跟蓝天相当投契的忘年交,他也不希望蓝天的利益受损,悄悄的他也做了一些事情。

三年歌曲使用权这个条件,就是李群生为蓝天争取到的——这是货真价实的利益。

蓝天又想了想,这才苦笑了一下,有点无奈的点了点头。

“行吧,李叔,我听您的。”

“哎,这就对了嘛。”李群生相当满意蓝天的态度:“接下去的事情我来处理,你就不用管了。你把两首歌尽快准备好,到时候还是让他们来社里录音。”

“这一次我尽量劝说他们,让你亲自帮燕玲录音,毕竟那是你的作品嘛。”

……

写到这里,大家应该发现蓝天对于卖歌这件事情的态度非常矛盾,跟其他书里写的或者是大家想象中的情况似乎有点大相径庭。在这儿,让我们稍稍从故事里跳出来一会儿,稍微掰扯两句卖歌那些事儿——就当是电影中的旁白吧。

很多书里都写过重生者卖歌赚钱,赚大钱。

也对,蓝天重生前本身就是做这行的,他有这个先决条件。那他既然有这个条件,为什么在前期积攒了一定资金之后就对卖歌这件事情不怎么上心了,宁可帮人录音来慢慢攒钱呢?

他不是缺资金吗?

这正是因为蓝天自己以前就做这行,所以他清楚的知道“重生卖歌赚大钱”这件事情基本上是行不通的。

卖歌,先不说重生者有没有这样的乐理能力,可以把一首歌曲的旋律完全无误记录下来,(配器、伴奏、总谱、分谱之类的就更不用说了),就算有吧,那么就可以卖歌了吗?

要卖歌,作为重生者首先你得有途径才行,不是说你写了一首歌随随便便就能卖出去的,不认识圈里人你打算往哪儿卖歌啊?卖给隔壁钢厂的李哥?

人家也用不上啊。

好吧,你说可以自力更生,直接去唱片公司。

也行。

不过你得先找到唱片公司地址,过了前台小妹这一关再说。就算你都过了吧,歌也顺利送到了唱片公司,这样你就能开开心心的把钱赚到手了吗?

开什么玩笑!

一般来说,唱片公司为新专辑选歌的时候,最常用的方式是向创作者邀歌,就像蓝天现在遇到的这种情况。很多唱片公司的确也会设立一个搜集原创歌曲的部门,但是设立这个部门无非是想着“不管有没有鱼先捞一网再说”这样的念头,你认为他们在这件事情上面会花多大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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