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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黄金和白银(2 / 3)

这里的人果然识趣,迎出来的人都显得很尊敬她,一连串的问候,不是叫她“丽华小姐”就是叫她“丽华大人”,很像是长期依附犬金院家生活的“领民”,甚至有几个都有些忐忑不安,似乎没想到自家大小姐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跑来了——丽华也是早上才决定要带美佐到这里来玩的,其实她更想去游乐园,她都没和朋友一起去过游乐园,超想去,可惜被雾原秋否了。

她对这里很熟悉,虽然她以前不住在这里,但这里是她从小到大最常来的地方,随口安排了几句就把这帮人打发走了,然后又高兴起来,转头就对雾原秋他们兴奋道:“我先带你们去看大马!”

她是主人她说了算,众人都没意见,跟在她后面绕过了木楼又走了一段路,很快到了一片被木栏圈起来的烂泥草场前。丽华左右瞧了瞧,直接冲着草场旁像仓库一样的房子大叫道:“喂,黄金,快出来!我带了朋友来!”

她话音未落,一匹马就从“仓库”里溜达着跑了出来,直奔丽华而来,气势雄壮,蹄声如雷——不是形容词,蹄子落地,大地真像在颤,雾原秋只瞧了一眼就知道这片烂泥草场是怎么来的了,就是这家伙硬踩出来的。

真的是好大一匹马,丽华说是“大马”还真没说错,这马肩高绝对超过一米八了,身高两米半应该也超了,而且肌肉极其发达,蹄子更是硕大无比。

雾原秋瞬间就警惕起来,他都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挨得了这马一蹄子,连忙上前把丽华、千岁和美佐护在身后,顺便把小花梨塞进了千岁怀里,而原本睡眼朦眬的三知代也突然清醒了,踏前一步,和雾原秋并肩而立,眼神十分锐利。

丽华不明所以地叫道:“怎么了?”

“没什么……”雾原秋只是本能如此,谁看到一座肉山“顿顿顿”向你跑来,都要惊一下的,好在这马跑到木栏前立刻就止住了步子,只是低着头好奇观望他们,似乎性格很温顺,完全没有一蹄子怼过来的意思。

三知代也来了兴趣,仰头望着这匹巨型马,马上问道:“这是什么马?”

丽华从他们两个人之间挤了过去,得意道:“是英国马,厉害吧?”她想炫耀好久了,今天终于找到机会了。

三知代歪头看了她一眼,一时有点犹豫,似乎搞不明白英国马是指产地还是品种。她偏科比较严重,喜欢的是真精通,不喜欢的是真不通,而雾原秋看着这雄壮之极的马倒是若有所思,迟疑着问道:“这是不是英国的夏尔马?”

他好像在纪录片里见过这种马,毕竟看起来体重能有一吨的马没多少,其中最壮的就是夏尔马了。

马匹按用途大致可以分为三种:骑乘马、驮马和挽马。夏尔马就是挽马,主要工作是耕田,比牛力气还大,一般常说的“马耕”指的就是用这种马耕田,三五匹一字排开拖着巨犁,不比拖拉机差劲,英国工业革命之前好像养了上百万匹这种马,这才打下了足够支持人口暴发,能有多余人口进行工业生产的粮食基础——这种马力气是真的大,哪怕一匹马就能在拔河比赛中轻松战胜十几个壮汉,或是能拖着三四吨的重物硬走。

马力里面的“马”,好像就是指的它,就是速度有点问题,这马跑不快。

当然,雾原秋也不敢肯定,毕竟他又不是马匹专家,能大概猜一猜就是极限了,上面的数据记没记对都不敢肯定。

丽华则眨着那对没有被知识污染过的纯净大眼睛,也开始犹豫了。她虽然生在畜牧世家,家里从牛马到鸡鸭都养,但她从来只是跑来看、跑来玩,就管这马叫黄金,是什么品种她真不知道。

她犹豫了一会儿,掏出了手机,掉头打了个电话,小声说了几句话才转过头来,骄傲道:“对,黄金就是英国的夏尔马,血统很纯正,和它相当的也就两千多匹,很值钱!”接着她不敢多聊这话题了,她也就问出了一个名字,生怕雾原秋等人再追问细节,又连忙道,“可以进去看哦,黄金性格很好,从没伤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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