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上一章那么说,但乌丸酒良第二天还是给自己和乌莲瞳各买了一部手机。
显而易见,通讯录上只留有彼此的号码。
短信也是实验性的发了这样一条:“BOSS,椰子又扒出了彩带了。”
自从乌莲瞳来了酒吧,椰子就由她来照顾了,很快乌莲瞳在椰子的猫窝里,发现了一大把奇怪的彩条。
彩条是塑料制品,上面并没有字,只有一些漂亮的花纹,红黄蓝绿的颜色都有。失去记忆的乌丸酒良认不出这些是什么,随便忽悠了一下乌莲瞳,就在椰子不满的喵喵叫中把那些彩带随便扔了。
没想到第二周,乌莲瞳就逮了椰子的现行,它居然是从厨房的通风窗里用爪子掏出来的,掏出来就叼着这些字条往窝里跑,好像要拿来絮窝。
乌丸酒良推测大概是哪里的商家,做活动时泼洒的装饰性彩带,顺着风吹来卡在厨房贴着地面的通风窗里,因为通风窗内侧是百叶栅栏,就全都堆积在窗前了。莲子大概是对这些感兴趣,总是用爪子扒拉出来絮窝。
毕竟这里是银座,别的不多,就是商店特别多。乌丸酒良的推测根本无从查证。
而且乌丸酒良和乌莲瞳两人,白天要睡觉晚上要开店,根本盯不住椰子一只灵活的大肥猫。
乌丸酒良又嫌这些外面飘进来的彩带太脏,便嘱咐乌莲瞳定期检查猫窝,如果它再叼回彩带来就扔掉。
这就是乌莲瞳发给乌丸酒良那条短信的由来,当时乌丸酒良正在前厅琢磨着自创鸡尾酒配方,当即回信:“揍它屁股。”
到了晚上八点。
又到了每天开门营业的时间,乌丸酒良刚把门打开,还没来得及翻开门口的牌子,就有一个小萝卜头从他脚边跑过,钻进了酒吧里。
乌丸酒良差点下意识的一脚踢出去。
关键时刻收起了脚,原来是毛利小五郎家的那个孩子,柯南。
当然,乌丸酒良现在已经知道了‘柯南’这个名字的特别含义。
“这就是乌丸叔叔的酒吧!好棒!”柯南奶声奶气的欢呼道。
如果你能别叫我‘叔叔’就更好了。乌丸酒良心想。
“抱歉,这孩子真的很喜欢福尔摩斯,我没有看住他。”这时毛利兰才走到乌丸酒良的背后。
“没关系,小孩子总是比较调皮嘛。”乌丸酒良立刻开始了营业模式,职业假笑加上亚撒西的话语:“因为孩子们对这个世界有着不一样的视角,有时我也很羡慕这些小朋友们呢。”
客观的说,乌丸酒良的酒吧非常的普通,虽然装修风格一开始就是英伦风,但也只是非常普通常见的模样。
本着经济考虑,前段时间的装修也没有破坏整体的风格,对酒吧气质改动更大的,也只是墙上挂着的那些福尔摩斯周边把酒吧的气质变得‘年轻’了一些。
但情人眼里出西施,就凭着酒吧的名字叫‘贝克街’,加上乌丸酒良这个‘活招牌’,在柯南的眼里这间酒吧比英国那间福尔摩斯博物馆还宝贵。
对于那些周边,柯南反而用眼睛一扫而过后就不再关注——很明显是来自三年前出版的那套精装典藏《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附送的周边,而那套书在三年前的时候工藤新一就作为生日礼物收到了三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