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了顿,冒出来第二条消息。
“游戏厂商希望一次性买断《我想有钱》游戏版权的永久授权。”
方年:“啊这,相当于以后都没有了分成?那我得想想。”
心里却是不以为意。
《我想有钱》这本书目前为止最挣钱的就是游戏版权的分成。
不买断一年还有个千儿八百万的,还能吃个两年。
买断不可能按照正常算法的恐怖价格来谈,要是那样,尖峰的口吻就不是商量了。
但紧接着尖峰发过来消息:“我个人认为游戏厂商可能开出了一个你很难拒绝的数字。”
方年:“?”
尖峰:“5320万。”
方年略作沉吟,打字回复:“虽然看起来很高,很诱人,确实算得上难以拒绝的数字,但按理说没这么低吧。”
“我记得09年游戏厂商给到我的流水分成总共超过了1200万。”
“不算这个季度的收益增长,在授权期限内,我能拿到的流水分成应该还有两千多万,算上起点那部分,差不多也能到这个数。”
消息发到这里就结束了。
更多的,方年不发,尖峰也能明白。
《我想有钱》游戏版权当初的授权是按照期限形式的,仅仅只有三年。
而现在游戏厂商是希望永久买断。
怎么算,都谈不上是难以拒绝的数字,反而是一笔亏本生意的样子。
毕竟买断之后,游戏厂商想怎么挣钱就怎么挣钱,想挣多久就能挣多久。
而且游戏市场的风口显然已经在‘贪好玩’南韩之行后带了起来。
现在起点能从游戏厂商拿到的分成收益是800万左右每季,这是按照流水的3%计算。
根据行业标准的6%计算,则是1600万每季,也就是500多万每月。
按照一般计算方式,一次性买断价格最低不应低于后续18个月的收益。
即,当前每月收益的18倍,算下来买断价起码都应该是9000万。
这是个简单的数学计算问题。
倒不是说方年舍不得《我想有钱》的游戏版权。
更不是说打算在授权期结束后,拿到‘贪好玩’去开发。
一方面是方年觉得《我想有钱》的游戏火得有点莫名其妙,有看不懂的细节在里面。
或许换到‘贪好玩’可能就是毫无声响。
另一方面,是方年认为应该给‘贪好玩’找更合适的作业抄袭。
现在已经有了冰蛙领导的研发团队去开发dota2。
除此之外,方年脑子里还有别的作业,比如pubg……
尽管方年现在很缺钱,这笔分成扣税后有两千万出头的款项,很可能会解决前沿天使的燃眉之急,就像是天上掉钱一样。
但方年也想问个明白。
要不然真就成了跳楼大甩卖。
很快,尖峰发了消息过来:“是这样的,我与游戏厂商磋商了数轮,跟起点达成了额外的合作。
总的来说,游戏厂商能给起点的合作价值差不多等同于四千万的样子。
所以,这5320万现金,将是完全属于你个人的收益,之所以还有零有整,是因为这个是核算后的税后收益。”
方年愣住了。
难道实际的买断价格可能在1.2亿左右?
这要是公开出去,怕不是要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