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一点儿也不喜欢她们!
因为都长得不好看。
美术学院隔壁是音乐学院,还有舞蹈学院,那里才是美女如云。
我一直想找个学舞蹈的女朋友。
可惜,我看得上她们,她们却看不上我。
网上有过传说:只要开着豪车,停在音乐学院和舞蹈学院外面,车顶放瓶矿泉水,就会有漂亮女孩主动过来找车主搭讪。
这传说我不知道真假,可我上学的时候,的确见过很多漂亮女孩每天都有人开车接送。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的不公平,有钱人为所欲为,我这种穷鬼却连吃饭的钱都得精打细算。
残酷的现实告诉我,理想是漂浮在高空的美丽光环,可望而不可及。吃喝拉撒,哪怕是最低标准每天三个馒头,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少一分都不行。
毕业那年,我选择了考群艺馆。
这好歹是个有编制的位置,收入也不算低。
更重要的是我喜欢这份工作,主要是时间多,可以自由创作。
平心而论,单位领导待我不错,经常给我外出采风的机会,费用报销也只是粗审就批了。我也投桃报李,省里每年的艺术文化比赛我都报名,也都凭实力拿奖。参加工作三年,我成了馆里的重要人物,不可替代的那种。
还是那句话:有才能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不会被埋没。
现在回过头想想,那时候年轻气盛,我的确有些飘了。
当时领导认为我年轻有为,英文又好,是难得的人才,特意给了培训学习的机会,还让我入党,都被我拒绝了。
说实话,当初的我看不上这些东西。理想……呵呵,我的理想是出国,是为了在充满艺术细胞的土地上尽情发挥。如果不是因为生活所迫,我无论如何也不会选择现在的这份工作。所以什么培训学习以后升职,还是入党,统统不在我的考虑范围。
何况当时的升职在我看来毫无意义。那时候还有“股级干部”的说法,在单位当个小头头真的算不了什么,如果直接给个正科,也许我会心动。可区区一个科室副职,无职有权的那种,月工资也就多个一百来块钱,有什么意思?
领导对我印象很不错,一直劝我要认真踏实,工作要从头做起,一步一个脚印,只要做出更好的成绩,升职绝对不成问题。
人就这样,一旦错过机会,就再也回不去了。
既然我不要,其他人就上去了,取而代之。
我愈发愤怒。
那些取代者还不如我,凭什么?
在你们看来这显然是一种该死的病态心理。可那时候我可不这样看,我只知道那些人占据,甚至应该说是“抢走”了本该属于我的东西。
这是专属于我的傲慢。
不是我不要的东西就能给别人,就算我不要了也必须扔进垃圾堆。既然领导选择我担任那个职位,就算我当时拒绝,难道不应该如刘备对待诸葛亮那样三顾茅庐?只有这样才是对待人才应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