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人都知道老两口好酒,从门口经过的人早就对此习以为常。等到我在屋里叫着跑出去,喊人帮忙的时候,很多人都对此不以为然,认为是喝醉了,只要睡一觉就好。
很多了与醉死的区别很大。进屋帮忙的那些人很快发现事情不对劲,赶紧叫来了村长和支书,打电话给医院。等急救车来了,医生一边给他们灌氧气,一边把人抬上车,我也跟着一起……还没到医院,两个老杂种就蹬腿儿咽气了。
派出所的公安又来了。
接连死人已经引起警察怀疑,他们里里外外到处搜寻,但没有找到证据。
说起来,杀人这事儿的确要早作准备。
如果不是我前些年就买好了工业酒精,藏在瓦罐里,用塑料布和泥巴封上口,埋在地里,就这样冒冒失失临时出去现买现用,警察肯定顺藤摸瓜查到我身上。
两个老杂种在村里是出了名的能喝酒。这些年我一直在装模作样,他们每次喝酒我就往外跑,逢人就哭诉说他们喝了酒乱打人。这事可不是我胡编乱造,左邻右舍都能作证。就在我丈夫死的前一年,养父喝多了,半夜摸进村公所,在村长的办公室里睡了一整夜,第二天被人发现,用冷水泼醒……这事被当成笑话,就连外村的人也知道老两口在这方面的名声。
当时办案的警察审过我,我抵死不认。装工业酒精的瓦罐我早就砸成碎片,埋在附近的山上。家里存酒的大瓦缸里剩酒不多,警察肯定能化验出掺了酒精。这种事根本说不清楚,很多村里人都在喝假酒,还有掺了水的包谷酒。反正我滴酒不沾,不管警察怎么问,我就一句话:“酒不是我买的,我和女儿当时坐在院子里吃饭,不知道他们究竟喝了多少。”
警察在村里走访,几乎所有人都说“这事应该不是李丽红干的”。倒不是说我平时在村里名声有多好,而是这些年他们都看着我受苦受累,就像一个奴隶,早就习惯,彻底麻木。
还有就是养父母在村里不受人待见。尤其是在喝酒这件事情上,每逢村里婚丧嫁娶,逢年过节,他们都会喝得烂醉如泥。这事有很多人作证,派出所的公安也就逐渐打消了怀疑。
我带着女儿离开南泉村,去城里打工。那个家对我来说充满了肮脏、可怕的回忆,我永远也不想回去。但死过人,而且还是死了好几个人的房子根本卖不掉。我只能让老宅空着,土地交给邻居,每年换点粮食和蔬菜。
你们公安真的很厉害,事情过了那么多年都能被你们查出来。说起来也是我疏忽大意,当年给大瓦缸里掺工业酒精的时候,女儿就在旁边。没想到你们居然能从这方面看出破绽,把当年的案子联系起来……杀人偿命,反正这辈子我也活够了,你们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只是不要为难我女儿和我弟弟,这是我唯一的要求。
……
审讯结束,时间已经过了凌晨五点。
雷跃没穿外套,衬衫衣扣大半是解开的,露出左右各半边发达的胸肌,还有浓密的胸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