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养父说是上山拾菌子,要我丈夫跟着他一起去。
(关于云南野生菌,书友可自行百度。)
拾菌子必须起得很早,天不亮就得上山。赶着太阳出来的时间,才能在松毛窝和山箐里找到最新鲜的野菌。
(注:松毛窝,针松落叶在树下堆积,覆盖土壤保湿,夏季气温上升,潮湿闷热,形成适合野生菌生长的环境。)
中午,养父一个人回来了。他急急忙忙叫了几个人,说是我丈夫脚滑,从山上摔了下去。
当时我听见这消息就昏了过去。
他们在箐沟下面找到我丈夫的尸体。
派出所的人又来了。村里连续死人,警察很重视,他们带着我养父,沿着之前的路线走了一遍,直到后山的悬崖。
那里有一个松毛窝,几朵青头菌从那里冒出来。一条很窄的土路通往那里,两边茂密的杂草盖住了悬崖缝隙,加上常年堆积在表面的落叶,稍不小心就会一脚踏空。
我丈夫身上没有打斗的痕迹,只有掉落在箐沟里岩石摔砸形成的伤口。他从两百多米高的山崖上掉下来,脑袋砸在石头上裂开,露出白花花的脑浆,眼珠子飞到十几米外,被几块石头挡住,泡在溪水里,捞出来的时候已经又圆又白。
调查结果是“意外坠亡”。
我知道这是养父母干的,可我没有证据。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派出所的警察给我们上过一堂法制科。当时我听不太懂,后来我对来支教的老师提了些很幼稚的问题。其中有一个问题是:“所有的坏人都能被警察叔叔抓住吗?”
那个从城里来支教的老师很认真,她查了些资料,告诉我:命案的侦破率大约在百分之七十五左右。这是所有案件类型中最高的。财产类案件的侦破率最低,还不到百分之二十。
大概是因为被迫辍学的缘故,我对小学时候的事情记得特别清楚。那天晚上,我前思后想,把整件事情想了个明白。
自从疯子死后,养父母从就没打算放过我。
他们不敢做的太明显,也没有急于下手。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说谎话之前,必须先说几句真话”。他们也一样,想杀了我,就先对我好。虽然给我找丈夫这件事没安好心,但我毕竟是嫁了出去。婚后也回了几次娘家,在村里人看来一切都很正常。
后山上悬崖边的那个松毛窝,是养父早已选定的位置。那条路很偏僻,极少有人走。“拾菌子”是一个很好的借口。山里人都懂得“养窝子”,就是在以前捡到菌子的地方,不把菌子的所有根部挖断,特意留下一小部分养着,过段时间它还会继续生长。
那个老杂种肯定是带着我丈夫上山,故意带他去悬崖边,装作发现了菌子,指给他看那一窝刚发出来的青头菌。我丈夫没有怀疑,走上那条小路,老杂种在后面用力一推……
这只是那对老公母算计的一部分————丈夫死了,我只能回家。丈夫那边只有他一个人,遗产虽然不多,却毕竟也是一笔钱。按照法律归我所有,而我是他们的女儿,这一切就变成了他们的东西。
我活着,就是一棵摇钱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