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交到我手里的时候,不过几天大小。我和修月也不过十二岁,转眼,你都十五了,长得这样好。”
小蕊点点头。
“公子即便一时不回来,也不至于把你忘了。既收留了你,你的将来肯定是会给你安排好的,用不着我操心。你要记住我的话,记住自己的身份。你到底不是高家的人,也不知父母是谁。高家相府之门,钟鸣鼎食之家。你虽养的金贵,但无名无份,切莫念了些书,就生出些不合实际的想法,否则,将来不定会起什么样的事端。你无根无基,吃亏的是你自己。”
她插上白玉簪子:“那个李公子,对你是过分好了些。但也只因为你模样好些,又是大公子所托。他也是高门阔府,比高家也低不了。即便是你喜欢,也不可能娶你为妻,若是真的欢喜放不下,多是求得公子将你做个小妾。你此生尽管可以锦衣玉食,但做人妾,比做人奴难上百倍。我也是见过高府里几个老爷的妾侍们是如何在油锅里熬的。你心地天真,又有相当的傲气,是做不得人之下的。所以,不如找个真心实意的,配得上的,好好过一生。”
小蕊依旧点点头。她不是很明白。但她基本上不跟修云提问,因为得到的只能是更多的说教。
小蕊打开衣柜,从里面拿出一个盒子,将一串蓝宝石手串交到她手里:“我也不知道送你什么。我身上的所有东西都是高府的,做不得主。唯有这串手链,是幼年时一个公子给的。我差点丢了,因你说这个非常名贵,一直帮我藏好。昨日我拿去问了元和哥哥,他有点吃惊,说此物确实价值千金。既这样,我就把它送于你,祝你们白头偕老,子孙满堂!”
修云道:“既是这样金贵之物,我又如何能收。”
“你拿着吧,这么多年都是你替我藏着,你看着它的时间比我长多了。再说你知道,我又不爱带这些项链手串的,要不是你们替我守着,早就不知道丢了多少回了。你走了,迟早也是个丢,不如,你就拿去。也当做是个念想。”
修云推辞了半日,只得收下:“我先替你收着。你什么时候想要了,尽管让我还给你。”
这七年时间里,小蕊一天天长高,一天天出落的更加标致,但总是消瘦。她曾经问过李元和,师父还会回来吗?
李元和说会的,或许快了。相比高伦,李元和更像是个尽职的监护人。随着在一起的时间越长,两人的感情越要好。庄子离京城也有百里地,只要有空,他就会骑上快马飞驰而来。
小蕊在他身边,会显现出比在高伦身边更多的放肆。李元和像个大哥哥,什么都纵着自己。哪怕那天自己想要天下的星星,他也会去试上一试。
她喜欢元和,将他视作最亲近的家人。但和师父是不一样的。尽管这个师父,在记忆中慢慢模糊,直到完全忘记了他的模样。这个人化作了一个符号刻了她的脑海里,就像嵩山观上的神明,信徒们千里迢迢来参拜,那么确定神明们的存在,但终究只是不真切的一个神像摆在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