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个劫匪显然谨慎得多,见到满身鲜血的野猪后,并没有冲动,而是绕着圈子,想要打量周围的情况。
这也合情合理,对方毕竟是智慧种族,之前还听见同族的惨叫声,现在跑过来只看到一头野猪。
这头野猪看起来体型也就这样,按照常理,肯定不可能是自己四个族人的对手。
“呜哩哇啦!”
绕了一半,其中一个劫匪突然喊了起来,还抬起右手示意,另外三个劫匪顺着对方指的地方看过去,就见到另外一头浑身鲜血的野猪四脚朝天,躺在一棵大树后面,野猪的身上还有几块兽皮,他们一眼就认出,这些兽皮是自己部落的东西。
因为双方隔得有些远,所以劫匪也不清楚,野猪身上的鲜血到底是对方自己流的,还是沾了别人的。
躺着的自然是野猪妈妈,在看到对方围着三棵大树绕圈子后,郭文彬灵机一动,就想出这个办法。
他自己身材相对比较小,还躲在树上,倒是可以利用对方的视觉盲区和大树的躯干做掩护,转移到不同的方向。
但是野猪妈妈身体太过庞大,和对方躲猫猫的方法自然行不通。
于是他就想出了这么一个装死的办法,而且为了防止对方投射标枪,他还扔了几块兽皮给对方盖起来。
他的办法果然有了一点效果,在看到一头野猪不断进食,另外一头野猪四脚朝天一动不动,劫匪就开始脑补起来。
他们以为自己另外一队的族人,是遇到了这两头野猪,结果不小心被对方偷袭,导致全军覆没。
至于尸体,他们在野外生存这么久,早就清楚野猪的胃口有多大。
嗖!
其中一个劫匪看着雄性野猪还不断在拱草丛,草丛上鲜血非常碍眼,于是他首先投射出一根标枪。
砰!
不过愤怒不仅没能给他提升标枪的威力,反而因此失去了准星,标枪扎在一棵大树上,把躲在上面的郭文彬吓了一跳。
第一根标枪就仿佛一个信号,其他三个劫匪也拿起身上的标枪,一个个朝着雄性野猪投射而去。
野猪妈妈四脚朝天的伪装,让他们下意识忽略了对方演戏的可能,所有一根标枪都没有朝对方飞去。
雄性野猪贪吃是贪吃,但是面对危险的本能,让它还是舍弃了鲜草,撅起屁股躲在一棵大树背后。
可以看得出来,虽然准备了标枪,但是劫匪们狩猎的套路还是以近战为主。
其实这也并不意外,以他们三米的身高,体型和老虎都差不多,再准备木墩作为盾牌,打磨尖锐的木棍作为长枪,只要不是成群的猛兽,一般都是手到擒来。
不管是什么动物,当自己掌握有一个别人没有的优势后,就喜欢经常使用,最后变成依赖这个优点。
但是很显然,世界上不可能会有什么东西能够一直保持优势。
这群被定义为劫匪的智慧种族,自从依靠木墩和削尖的木棍统治了这一片湖泊和山林后,思维也慢慢僵化,变得越来越依赖这两样东西。
对于这点,其实很早就有古人总结出来了。
善泳者溺于水,善骑者坠于马!
用大白话说就是淹死的都是会水的,摔死的都是骑马的。
今天这四个劫匪,就是很好的例子。
如果他们不近身,只是远远地投标枪,不管能不能攻击到两头野猪,至少他们是没有性命危险。
可当他们选择开启近身战以后,结局就已经注定。
噗!
最后一个站着的劫匪脑袋飞得老高,他最后的眼神看向不远处的山窝,不知道是想提醒里面的族人,还是想要回家,不过这两个念头,都不可能实现了。
郭文彬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连续不断的战斗,让他不管是身体还是精神,都已经达到了极限。
如果还有劫匪出来,哪怕对方还是这么傻,他都只能选择跑路。
毕竟这具身体没有超能力,眼下战斗到这个时候,体力已经完全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