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刘祥这种还没有证实自己实力的年轻运动员在一个勾这样的大公司内争夺资源最吃亏,哪怕李同已经在公司内极力争取,却因为实权不多的缘故,导致获得的资源依旧有限。
但如果这个时候多宝集团能够参与进来,对刘祥未来的商业发展绝对是一件好事,特别据李同了解,多宝集团有着大量的媒体渠道,特别是和几家一二线电视台、报纸都有着不错的关系,这些都是可以借用的资源。
在李同看来,如果刘祥能够获得有一定份量的冠军,比如国际田联大奖赛冠军,甚至世锦赛冠军等等,再加上一个勾和多宝集团的双重宣传渠道保障,用不了太大力气就能将刘祥推到大部分人面前,让他成为国内仅次于尧老板的体育明星。
等到刘祥出名,作为挖掘人的他,在一个勾内的地位自然会上涨,顺带着原本无法沾手的权力他也能去争取一下。
第三原因则是李同本身想要认识一下这位神秘的老总,不管他是靠着人脉资源还是自身能力将多宝集团做得这么大,都是李同可以借用和学习的地方。
如果是白手套,那李同只有通过刘祥才能和卫家有接触,然后想办法看能不能借用对方的部分人脉和资源,为自己未来铺平道路,就算付出一定的代价也无所谓。
但如果对方是真正的白手起家,那李同可以操作的空间就更大了,他自身背后的资源也不是不能拿出来晒一晒,看看有没有机会咬一块肉下来,不求蛇吞象,只求鬣狗吃点腐肉。
想到这里,李同开始极力促使刘祥同意签约,本身就已经有所意动的刘祥也就顺势答应了下来,不过双方的代言合同刘祥还是要带回公司去找法务确认是否有合同陷阱,特别是不要出现对一个勾公司不利的情况。
比如为刘祥组建商业团队这件事情还要好好商量商量,这种事情在李同看来一个勾公司更加的专业,不一定要交给一家不懂体育的互联网公司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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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卫家在周六接到刘祥同意签约,但是部分条款需要变更的要求后,就让李寒和法务部门的张晨一起重新来到了沪市体育技术学院。
合同谈判这种事情还是专业人士出手,他作为老板不适合这种冲锋陷阵的工作,他只要最后确认下来之后签个字就可以了。
经过几天的讨论和争辩之后,卫家和刘祥的合同最终确定为了5年400万的代言费用,虽然比之前翻了一番,但是相对商业团队的薪酬将会由一个勾公司承担一半,人员方面也将会由多宝集团和一个勾公司各举荐一半,同时也规定刘祥今后代言的合同,必须取得团队三分之二人的同意之后才能接洽。
实际上为了出这笔团队建设的费用,李同可是和高层磨干了嘴皮子,加上刘祥毕竟是终身制的代言合同,这才勉强同意承担这个团队一半的费用。
卫家对于一个勾公司突然冒出来还是很疑惑的,等他弄清楚了状况之后也乐得高兴有一个勾帮忙承担团队薪酬。
他没有李同想得这么坏,没有想要借助组建商业团队,来变相控制刘祥的商业活动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