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承颐前脚刚从她这里走了,后脚她就追着去找人,传出去影响多不好。
“姑娘,咱们去哪里?”红枫问。
明昭其实不知道该去哪里,就随口来了一句,“去伤病所那边看看吧!”
蓟州离着悠州并不远,在其东北方向,相比较大齐,的确是离着真族比较近一些。
明昭想不明白的是,真要是大齐出兵来打蓟州,那么他们千里迢迢而来,又是上万大军的队伍,他们只怎么瞒过北地这边的耳目的呢?
大齐若是觉得北地不服管束,想要出兵镇压,首当其冲的不该先是攻打悠州的吗?
难不成就是为了出其不意?
明昭冥思苦想着到了北城门下,因为挨着城外的战场近,这里成了临时的伤兵救治点儿。
远远的就闻到了血腥味。
临时搭建的帐篷里,人员进进出出。
卫生兵的胳膊上都绑着白布条,惯常的药箱不离手。
明昭看着他们有条不紊的行事,心中倍感欣慰。
当初让李宜泽给培养的那一批学徒,如今在战场上都成长为了骨干,处理外伤个个都是好手不说,每个人又都带出了一批学徒。
后面的诊治有了保证,前方的征战才会没了后顾之忧。
“啊——我的胳膊……我以后是废人了……再也拿不了刀,再也不能上战场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你们为什么要救我……让我死了算了……”
就近的帐篷里突然传出了凄厉的惨叫。
明昭的脚步一顿。
红枫往她身前一挡,“姑娘,这边没什么好看的。不若去城中转转,被围困了这么久,城中也是消耗的差不多了。咱们去看看什么紧缺,也好从别处调配来。”
明昭却推开她,径直进了那个帐篷。
里面的血腥味更浓,横七竖八的躺满了人,其中一人面前聚集了一些人,两个卫生兵分别按压着上身和下身,一个正在处理伤口。
那人发出杀猪般的嚎叫,“我不想活了……让我死了吧!只恨不能死在战场上……”
“好死不如赖活着!”新榆的声音传来,“你真的甘心死了吗?你的战友好容易把你从战场上救出来,我们拼尽了力气保住你一条命,你就这么死了,对得起谁?”
“可我活着,也只是一个废人了啊,呜呜……”
堂堂七尺男儿,呜呜的哭得像个孩子。
明昭看着新榆为他包扎伤口,整个的右臂只剩了一点,鲜血从白色的纱布中渗出,看得触目惊心。
她的心不由得颤了颤。
以往被保护的很好,伤病所这种地方还是第一次来。
原来只是割破了口子,哪怕肚子开膛,只要还能留的命在,都不算什么。
真正的生不如死是断胳膊伤腿的残疾啊!
别说没有办法重回战场,就是退役下来,生活都成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