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那该死的蚂蚱,这周遭究竟还有多少暗藏着的伺机而动的虫子?
狗屁的避世隐居的神仙生活!她才不要跟虫子相伴。
周承颐拉她坐到自己腿上,尽量憋着笑,免得小姑娘羞恼之下拍拍屁股走人。抬手轻轻的拍她的背安抚,“别怕!蚂蚱不伤人的。”
明昭当然知道蚂蚱不伤人,但那种在她手上爬动的痒感真的是令人难以忍受啊!
“承颐哥哥,我突然觉得这种离群索居的生活不好。”
“因为蚂蚱?”周承颐高翘了唇角,这画风转的还真快。刚刚还“只羡鸳鸯不羡仙”呢!
明昭噘了嘴巴,“才不是!人之所以为高级动物,不同于那些个四脚跑的低级动物的最大一个原因,就是人是营群体生活的。你看啊,无论是城市,还是村庄,人都是聚集在一起生活的,对不对?”
周承颐点点头,营群体生活?这听着还真是新鲜。
明昭继续搜肠刮肚,“为什么要生活在一起?因为彼此需要啊!这种需要,不仅仅是吃饭穿衣上的,还有心理上的。比方说,我们庄子上的那个首富,住上了最好的房子,他为何不离群索居啊?他没有这个条件吗?他有啊!但他之所以巴着庄里的人不放,是需要庄里人羡慕的眼光。这种眼光能让他心情愉悦。”
周承颐道:“想要人人羡慕,的确是很多人努力奋斗的动力。”
明昭双眼放光,“我说的意思,你懂了?”
周承颐屈起手指,在她脑门上敲了一下,“想这么多累不累?害怕虫子承认就是,又不会有人笑话你,何必非得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掩饰?”
“啊!”明昭愣了愣。
她用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掩饰虫子,又该用什么来掩饰一个六岁孩子的冠冕堂皇呢?
索性,还是闭嘴吧!
周承颐明显的感受到怀里的小人儿僵了僵,不禁有些后悔自己心直口快戳穿了她,人虽然小,也是要脸面的。
“我说错了!胆敢在夜里爬到树上睡觉的人,怎么可能害怕虫子呢?”
明昭鼓了腮帮子,“承颐哥哥不带这样的,揭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那事都过去多久了,还记着做什么?累不累啊?”
周承颐笑,“好了!咱不说这个了。想不想今晚留宿在这里,然后见识一下这里的星星长什么样?”
明昭乐,同一片天空下,天上的星星还能千变万化不成?
这是把她当小孩子忽悠呢?
“那会不会有虫子来凑热闹?”明昭说出一个孩子的担忧。
周承颐道:“会!估计会有好多的萤火虫。”
那真的是极具诱惑了。
向禹和崔氏准备的野菜宴的确是风声,热炒的,凉拌的,蒸的,做汤的,可谓是五花八门。不过实话说,味道还真不错。
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
向禹之所以放下了追究一只鸡的怒气,不管事因为有崔氏的弹压,更主要的还是周承颐主动跟他探讨其学问来。
一个人离群久了,好容易找到个志同道合的人,自然是要扒着不放了。哪怕崔氏跟他瞪了好几次眼,他都假装接收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