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明昭欢呼雀跃的往外冲,“可惜,三姐吃不到了。”
徐明晴笑,“你三姐只要让她吃书本,她就比吃任何东西都开心。”
徐明晖的确就是这样的书虫,而且这个书虫入学三天就把一众女生给征服了。
这次不是用拳头,而是用成绩。
入学摸底考试拿了个甲等,别说将一众女生踩在了脚下,就是大多数男子都望其项背。
为此,明昭还挺上愁,生怕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对于分班,明昭其实是有顾虑的。
世俗是男女七岁不同席,她要是整出个男女同堂,不知道会不会被封建礼教给打死。
但要是男女分班,师资上就达不到。而且,女生来求学的本来就少,再分班的确是浪费资源。
要是不分班,像徐明晖这种出类拔萃的要是混在低级班里,的确是耽误人才了,她自己第一个就不愿意。
还是周承颐说了句话让她醍醐灌顶了。
“昭昭,别忘了,你自己就是个挑战世俗的所在。”
还有比一个六岁的娃娃任一个学院的院长更离经叛道的吗?
明昭小小的鄙视了自己一下,觉得大半年过去了,自己入乡随俗的有些迂腐了。
于是,她小手一挥,就把徐明晖划拉到了男子甲班了。而且对于十岁以下的孩童,也不再按照男女分班。
至于十岁以上,若是女孩子还有求学的想望,也是可以单独设立女子班的。
明昭考察后认为,十岁以上还想上学的女子,尤其是穷人家的,除了徐明晖,眼下是找不到别人了。
这就是不得不入乡随俗的地方,古代女子满十岁后,基本上就进入了议婚备嫁的程序,哪还有心思用在求学上啊!
从这点上说,爱好读书的徐明晖应该算是女人中的男人了。
立秋之后,虽然还有暑热,但已经不是那种黏腻的燥热了,一早一晚更是有了清爽的凉意。
马车缓缓的驶离凤凰庄,明昭心中有着小小的跳跃,“这次出门,是要在外面住吗?”
周承颐嗯了一声,抬手捏住她的小下巴,盯着她漏风的牙齿看了看,“这个样子,还怎么嗑瓜子?”
明昭不以为意的笑笑,“还好只是不能嗑瓜子,而不是不能出门。”
周承颐摇摇头,“我以前认识的女孩子,掉牙的时候都是不出门的,怕被人笑话丑。”
明昭故意龇牙,“丑吗?承颐哥哥觉得我丑吗?”
周承颐忍不住的笑,“自然是不丑的!”
小丫头做什么样子都好看。
“那不就得了。”明昭一摊手,“只要承颐哥哥不嫌弃我,别人嫌弃我又有什么相干?”
女为悦己者容,她一个小屁孩,还没到为谁容的年龄。
再者,她一个成年人灵魂,对于掉牙这种**行为,能够重温一下,只觉得新奇。至于羞于见人什么,压根儿就产生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