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一致的。
在《孟子》中,孟子还说:“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又说:“莫非命也,顺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墙之下。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楷死者,非正命也。”
前者是说,不管命短命长,我都不三心两意,只是培养身心,等待天命,这就是安身立命的方法。
后者是说,天底下人的吉凶祸福。
无一不是命运,只要顺理而行,接着的就是正命。
所以懂得命运的人不站立在有倾倒危险的墙壁下面。
因此,尽力行道而死的人所受的是天的正命,犯罪而死的人所受的不是天的正命。
这里,孟子虽然认为天命的力量无可抗拒,但是不管怎样,我还是应该按照我的仁义而行,不能无缘无故地白白送死。
无疑,这对孔子的天命观来说,有着补充的一面。
此外,先秦诸子信命的还很多,而以儒家的势力为最大。
命运观经过先秦学者的一阵鼓吹,其时从上到下。
从统治者到平民百姓,信命的风气一时很盛。
早在殷商时期,当时的统治者们,就已习惯于在每做一件事之前,总要先占卜一下天意如何,是凶是吉?后来,又由于人与天地相应观念的影响,更使得人们普遍认为,整个天下的命运和每个个人的命运,都和天时星象有关。
《周礼》记载:“冯相氏掌十有二岁,十有二月,十有二辰,十日,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叙事,以会天位。”
“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变动,以观天下之迁,辨其吉凶。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以观妖祥。”
这是说冯相氏和保章氏,是专管岁时星象,并从而窥探命运从而推测人间吉凶祸祸福的一种职官。
命数,这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概念。
天方诚等命数有一段很好的论述:“人为自然界天与地作用的产物,人在天地间生存、运动;宇宙万物都在时间与空间中运动,人、天、地及宇宙万物的运动无一不受着一种数的制约。古人认为,对这种数,人们可以通过卜筮等术数手段,得到神的指点和启示,感知和认识它。”
数是宇宙本质现象在度上的规定,有一定的规律可循。
它是有形的,也是无形的,它是点和线,也是波和场。
它是数字的学问,也是哲学的学问。
它是清晰的,也是模糊的。
古大火华国唐代大儒刘禹锡在《天论》中认为数是事物内部的联系,凡物必有数,由数可以得理,顺乘其势。
他说:“水与舟,二物也。夫物之合并,必有数存乎其问焉。数存,然后势形乎其间焉……今夫苍苍然者,一受其形于高大,而不能自还于卑小;一乘其气于动用,而不能自休于俄倾。又恶能逃乎数而越乎势邪?”
又云:“吾非斯人之徒也。大凡人乎数者,由小而推大必合,由人而推天亦合。以理揆之,万物一贯也。”
可见,数是考察事物的着眼点,通过数的分析,可以知道事物的发展趋势。
在孔子的学说中,还保存有“天命”的观点。
孔子“五十而知天命”中,知道了乐天知命,才被称为君子。夫子到五十岁明白这个道理,一切通达了。
三十三天之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