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风阁,正在上菜。
向天歌安排的满汉全席上桌了,十荤十素。
他走到餐桌前,展开他的演讲。
这些上桌的菜全是野味,散发出一股自然的味道。
向天歌滔滔不绝的介绍着这桌美食,甚至讲起了关于他们店食材的选择,全部纯天然,无公害。
除掉猪蹄子、红烧娃娃鱼、清蒸野生麂子肉,还有颇多野味。
向天歌在服务员将菜全部上完后,向天歌为向几位大美女展现自己,开启了长篇大论。
他说:
用野味当餐食已经成为一项大华国人特有的饮食偏好,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土里钻的一律都吃。
野鸡,野鸭,野猪,野兔子那也只是入门,敢于直面猴脑熊掌穿山甲的才是老饕。
在野味党看来,肉也分三六九等。
所谓家养的不如散养的,散养的不如野生的,野生的不如珍稀的,珍稀的不如濒危的。
总之物以稀为贵,味以稀为美。
然而美食界早就粉碎了这一谣言——野味并不比普通肉好吃。
事实上,人类自打学会生火以来,对于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什么好吃,什么难吃,已经探索了几千年。
今天的鸡鸭猪牛羊占领人类餐桌,就是古往今来无数吃货用嘴投票的结果。
而野味缺少烹饪传统,只能满足猎奇心态,美味做不好了属实难吃。
不好吃?那就跟你谈营养!大华国人呢向来迷信以形补形,尤其爱把珍奇异兽当成食补圣品。比如穿山甲爱钻,就以为吃了能变金刚钻。还有熊掌,凑齐了一对吃,分分钟能练就铁砂掌。还有吃猴脑补脑,吃虎鞭补鞭,吃鹰翅…呃…大概能上天。四个字概括就是,吃啥补啥。
然而这种歪门邪道除了能壮大保健市场外,一文不值。
现代营养学早已证明,野生动物大都没啥特别的营养价值,所谓奇效?然并卵!
尽管官方说破了嘴,依然阻止不了部分人用野味调剂生活花式炫富。
他们频繁出入酒店会所农家乐,不光自己吃还请别人吃,价格不菲动辄上万,这吃的哪是饭,是面子和路子。
在部分地区,吃野味还是一种高级的行贿手段。
往往野味越少见,领导就越有面儿,办事自然快人一截。
这算是继送钱送房送车送古玩之后的又一送礼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