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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同是天涯被弃人(1 / 2)

顾小小前世被亲生父母遗弃在孤儿院,她身体健康,被遗弃的时候才三岁,还没来得及养成什么被人厌弃的恶习,所以她很好奇为什么自己的父母不喜欢她。

后来她也曾努力做一个可爱的孩子,安静,懂事,听话,从来不任性,她希望有一天找到自己的父母,然后告诉他们,她是一个很好的孩子,并幻想能够从新得到他们的喜爱。

后来她长到有桌子那么高的时候就决定去找他们了,她偷了孤儿院院长的钱包然后按照她档案里记录的地址独自坐了十几个小时的大巴,又换了两班火车才找到了她的“家”。

那是一个很偏僻的村子,从她下车的地方走到村子就花了三个小时,她不能准确形容自己的心情,她只知道当她敲响那扇门的时候感觉心脏都要跳出来了。

她的母亲,呵,顾小小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资格那样称呼她,所以最后还是决定用“那个女人”来作为她的代称。

那个女人抱着一个小婴儿来开门,她看到顾小小,足足看了两分钟,她已经认出了她,她可能早就料到顾小小会来一样,那双与顾小小极相似的眼睛里没有喜悦,只有惊讶,随后就是慌乱和无措。

顾小小想,她们母女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应该也是这样的表情吧。

顾小小忽然感觉很害怕,她扭头想走,那个女人却叫住她,把她带进门去还给她倒了一杯水。

那个女人什么都没问,也没有客套,她甚至都不愿意抬头看顾小小,只是自顾自的对顾小小说道:“这个家的情况你也看到了,你上面还有两个姐姐,我们实在养活不了你了,所以才决定把你送走的,我们也是实在没办法了。”

实在没办法了...顾小小看了看她怀里的小男孩,那孩子白白胖胖的很可爱。

女人避开她的目光低声说道:“喝完这杯水你就回去吧,不要怪我们,也不要再来了。”

顾小小很感谢她,她没有把离别场面弄得很难看,只是淡淡一句话就彻底了断了顾小小心里对这个“家”全部的奢望。

回去的路上特别应景的下起了瓢泼大雨,

顾小小没有带伞,她就那样走在雨里,走的很慢很慢,可是直到走出村子,她也没有等到伞。

曾经顾小小很恨自己,她觉得是自己的问题所以父母才会抛弃她,现在她终于原谅了自己,那一刻顾小小终于明白了,不是她不够好,她也明白了,原来父母对于孩子的爱不是与生俱来的

爱是有条件的。

男孩子可以传宗接代。

学业优秀的孩子可以让父母有面子。

听话懂事的孩子更加讨人欢心。

“又是一个女孩...”顾小小甚至可以想象到父母抱着刚出生的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那种失望的语气。

其实过早的了解人性之恶是有好处的,至少可以活得坦然一点,不会那么不甘心。

不管遇到什么骇人听闻的事都可以用“哈,人性本来就是如此”这样的话来安慰自己,然后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

都说父母爱孩子是天性,其实自私才是人的天性。

何王氏问起的那个女婴就是她从一个农妇手里救下来的。

那天何王氏去往粥厂路经护城河的时候看到一个农妇正把一个刚断脐带的女婴摁在冰冷的河水里,何王氏赶忙飞奔过去把孩子救下,问起原由才知道那农妇竟是这女婴的亲生母亲,至于她要杀死自己女儿的原因,呵,特别可笑。

不是因为养不起,也不是因为孩子有残疾,只是因为一个愚蠢至极的风俗。

在当地有一个非常猖獗又异常残忍的风俗,如果女人第一胎生的是个女孩,那就是女鬼投胎,只要溺死了来投胎的女鬼,下一胎女鬼就不敢来投胎了,这样就能生男孩了。

还有一些恶月,也就是五月出生的孩子,会被视为不详,男孩克父,女孩克母,所以不论男女,只要是恶月出生的,一律都会被溺死。

这种风俗猖狂到什么程度?

明朝成化年间曾特地为此颁布过一条法例,叫做《禁止婚嫁奢侈淹死女子例》,明令禁止溺婴,一旦发现严惩不贷,左邻右舍有知情不报者同罪论处。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有句老话叫做皇权不下乡,乡绅管四方。在古代,尤其是穷乡僻壤,很多时候大家族族长,乡绅,甚至恶霸的一句话比那些让他们看不懂的法律条文更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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