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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薛凌忠犬(2 / 2)

“靠男人,是睡男人吧。”易如歌不由得吐槽起来这种书的类型。

“不错,主人,您终于是开窍了。这个书的至尊名言就是‘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无比骄傲,不会主动讨男人喜欢的女人,是不会有男人喜欢的。身为女人,就应该温良恭俭让。

所以主人您真的要向书中的女主角学习,不要像原主那样愚蠢。即便是做尽了讨好男主的举动,也跟张飞拿起绣花针一样,让男主哪看哪里不对,总是不到两秒就和男主闹翻。

因为原主让男主对她的厌恶更上一层楼。所以书中的原主就是太失败,是女人需要唾弃的典范。

那时易如歌差点没有吐出一口饭,恶心到无法直视狄霜和白珂的亲密举动。

现在看来,自己着实是个阿斗。只初次见到薛凌身边的狗咬人,就已经腿肚子打转。

有时候,生命里会遇到一些猪狗不如的人,对着自己说一些狗屁不通的话。把那些人当做疯狗就好。

人被疯狗咬了,难道还能把疯狗咬回去。可是不能把疯狗咬回去,就只能任由疯狗咬得白骨森然,痛得汗水连连。

“我一时气昏了头,命手下人下手重了些。各位,大家有怪莫怪。最是大度的人不会跟我这笨蛋手下雪忠计较,气坏了身子多不划算。今日,来那些钱弥补吧。”

说着,他一扬手,一大笔金子就撒了出去。像是金色的雨点,可落在地上无辜之人的鲜血上,却显得格外美丽妖娆。

即便是再贪钱的人,也没有拿这些钱。

雪忠又道:“怎么,各位不接这个钱,是看不起我们薛家吗?”

他的画外音在说:“没有拿他薛家钱的人,就是不原谅他们薛家。”说着,他又亮出了刀剑。

有些人被迫低头去捡那些钱,可易如歌却清楚地看到那些人眼中闪烁的泪水。

一个人的性命是最珍贵的,对他家人来说也是无可替代的珍宝,再多的银子也抚不平他们家人的伤痛。

凤逸看起来冷漠,实则重视亲情。羽逸轩是凤逸舅舅的亲儿子,是他心里最重视的家人。

如果不是因为薛凌,羽逸轩也不会遭遇如此横祸,现在也不会生活在这么荒凉的地方。凤逸面对羽逸轩,一定心里很难过,可凤逸却不得不对着造成他家人伤害的人委曲求全。

易如歌这才了然为什么薛凌长得如此斯文,人越是斯文败类,就越是外表文质彬彬。

她忍不住朝凤逸那里看了一眼,薛凌他如此视人命如草芥。那么凤逸日日得和他打交道,可不就是与虎谋皮,如同在万丈悬崖边行走,稍有不慎就会粉身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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