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学身后如潮水一样越来越多的下属,杜飞和向灵忍不住对凤逸道:“主上,咱们快走吧。不然人越来越多,咱们就走不了了。”
凤逸却只是笑着对离歌说:“你看白学的眼眶都要瞪裂了,他心中的愤怒由此可见。今日夫人若是落在他手里,一定不会有好下场。那么以如歌的性情,她会做出些什么,您比我更清楚。你说要是她知道我抛下您独自逃走,她会怎么做。”
离歌却一反之前的温柔模样,而是冷冷地给了他又一次可恶的选择。“那你现在选。是要乖乖带如歌走,接受我的女婿承认。还是不管会不会让如歌深陷险境,都想着不肯走。”
凤逸的拳头紧了又松,他今天要是抛下了离歌,独自逃生。那就必定会在易如歌心上狠狠划上一刀。血肉模糊,白骨森森。日后他们的关系很可能是覆水难收,弦断不续。
可是,把怀中女孩揽入怀中,凤逸感觉到了不舍。他曾试探着告诉过她,他数年来眼见耳闻,乃至于亲生经历的艰难处境。她反而提出了一个新的看法。
狼虽然可恶,可是如果没有狼,鹿也就不会拼命跑了。这是不是说,凡事都有两面性。恶劣的环境里,反而可以开出比寻常环境中,更坚强美丽的花朵,似乎在她眼里,巨蟒为友,豺狼做伴。也是件很有趣的事,仿佛这世上从没有任何烦恼能入她的眼,进她的心。
不知不觉间,她的一颦一笑,都已被时光之手雕刻在自己的心上。如果要除去这痕迹,就得拿刀子刮掉他心上所有的肉才行。
瘟疫村里,他曾试探地问过她:“无论我是谁,无论我将来会遇到什么事,你都不在意?”凤逸简单的两句话里,蕴藏了无穷无尽的悲伤。恰似这浓得抹不开的黑夜,让人心情忧郁沉重。
易如歌没有任何犹豫,道:“没错,喜欢是一件很普通简单的事情,没你想得那么复杂。
我的确不知道你真正的身份地位。但那和我喜欢你没有任何关系。”
“凤逸,我现在很认真地问你一次。我就是喜欢你,你又没有喜欢过我。”
凤逸从十三岁登基后,就不知道听过多少女子的示爱。
“陛下,您马上的姿态好英武。”
“陛下,您长得真好看。”
“陛下,您戴的玉佩真是一块好玉,没有杂质,色若羊奶,可不可以赏赐给我。”
所有向他表白的女人,说得都是爱他爱得要死。可她们没有一个,会对当日受了箭伤,倒在路边的凤逸多看上一眼。
他不怨恨那些女人。趋利避害本就是人的常事,可他也不会爱那些女人。就像没人会爱上几个月后,因为政变失败,而被薛凌五马分尸的凤逸。
可他遇到了易如歌,这个看似精明,实际上特别愚蠢,可以为了别人的一点点善意,就为对方粉身碎骨的傻妞。
她说了喜欢自己,就是真的会喜欢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