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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三十章 突然流行红丝巾(2 / 2)

随从们慌忙跑来,拔枪警戒。如果这人腰悬枪带,根本不可能靠近汤姆。

汤姆抓抓头皮:“你说,派他来的家伙脑袋里在想什么呢?。”

市长看着不远处正在惨叫的杀手:“这很正常,即使是他们之间,以前也互相这么干过。”

汤姆笑了:“是么?”

男爵一副贵族做派,拿出丝巾捂着鼻子:“这飘来的是什么味?……美国人跟英国人相比,确实比较野蛮。”

众人:“……”

汤姆的思路很简单,团结大多数。

这帮所谓议员们其实是能给他们分类的。

第一钟,就是纯种黑帮。他们靠开妓院,高利贷,敲诈勒索为主业。通常还开个酒馆旅馆当做据点。

第二种,就是那些开工厂,矿场,渔业等主要是搞生产和运输的大小资本家。

汤姆觉得,第二种可以合作一下。因为他们的产业里,有大量的芝加哥人在其中工作。第一种用汤姆的价值观来看,这就是些不事生产的吸血鬼,留着干啥?

这种吸血鬼帮派的规模,取决于人口规模。所以,在这时的芝加哥议会里,其实算是少数派。符合汤姆的“团结大多数原则”。

至于发动工人暴动,消灭一些阶级敌人?别逗了!这种事情的前提,是需要汤姆首先组织出足够的可靠的人手散布到工人和市民中去,并取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问题是,一旦暴露,会遭到市长和警察局长在内的所有人的反对和围攻。作为一个才来芝加哥没几天的资本家,这是不现实的。

就算暴动侥幸成功了,然后呢?

这其中最关键的,是需要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去串联。而这个人是现成的,他就是瑞恩.瓦伦堡。这位妹夫也是市议会成员。再合适不过了。

市长和警察局长,在芝加哥其实是边缘人物。汤姆能取得这两人的支持其实并不是偶然,市长想解决瘟疫问题,汤姆给了他希望。而警察局长跟汤姆其实算是老交情了,连警局大楼都是汤姆赞助的。至于前任“城市老板”,其实就是怕死,想来找救命秘方而已。

下午,气温骤降,阴雨绵绵,前两天的闷热一扫而空。美国也是有冷空气南下的。

晚上,汤姆就接到了一封信。他大笑三声,很快就回了一封,让人发了出去。

第二天一早,汤姆看看天:“不会又来一场倾盆大雨吧?”

市长笑道:“不会,这个我很有经验,不过,气温会很低,您最好穿上外套带上雨伞。”

用来挡雨的雨伞在欧洲的历史并不长。

据说一个名叫汉威的英国商人1750年在伦敦第一次撑开从中国购买的雨伞遮雨时,被过路人视为怪物加以嘲笑,人们发出尖叫,还有些愚昧的英国人用石头打击这个“怪物”,这个倒霉蛋险些丧命。

后来在18世纪晚期,雨伞第一次出现在纽约时,也引起了人们的恐慌。中国人可能很难理解这种事情,作者君看到这些记载反正挺方的。

不过滑稽的是,后来雨伞却成了“英国绅士”的象征。

汤姆这一把当然是钢骨所制,其实挺重,堪称兵器。因为现代那种纤细轻薄的钢管目前是造不出来的,只能用实心钢棍代替。

一行人乘坐马车来到市议会,已经有不少马车停在了周围。汤姆拿出红色丝绸手帕,塞进上衣口袋,并露出一角,笑道:“看上去怎么样?”

土匪笑道:“帅!”

三人分别打着伞,走向议会厅。有个人迎接,这人的胸口也有个红丝巾。

汤姆笑道:“看来现在挺流行啊!”

这人额头上有汗,笑道:“是的,昨天晚上突然就流行了。”

进入议会厅,马丁和土匪留在了外面一间房间,这里摆了一圈椅子,是给议员们的随从休息的场所。再往里,就只能议员才能进入了。

马丁放下雨伞,又看着周围:“大概多久?”

汤姆朝门内看了看,笑道:“等我关上门。”然后他向前两步,随手就关上了门。

听到这话,有些议员的随从也站了起来,理了理衣服,他们的胸前,也露出了红色丝巾的一角,非常明显。

马丁脱下外套,拔枪就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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