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点点头伸手过去说,“你好。我是劳拉的男朋友。”
罗宾吃了一惊:“你真的是劳拉的男朋友?”说着又看向了劳拉。
“没错,林克是我的男朋友。”劳拉对罗宾说了这句话,又对林克道:“罗宾是我在瑞典女子精修学院的同学,她一直都很喜欢马术,正好也要参加这次的比赛。”
劳拉这天的穿的是件碎花复古文艺裙,外加一件粉色的仿西装外套。这套衣服将她的腿显得很长。
“你的气质很像是一个学者,我没想到你居然成为了劳拉的男朋友……”罗宾眼看劳拉的神色,止住了这个话题,转而问:“你的骑术怎么样?”
“我明白你的意思,我是一个大学教授,不过并不代表大学教授就一定不能够驾驭烈马。”
“好了,不要胡说了,这句话还是等你拿到冠军再说吧。”
劳拉给了林克一个白眼,显然听出来了林克的暗示,的确这些天林克每天都能够将她吃得死死的,在吃过多次亏之后,女伯爵此时也不太敢轻易挑衅,要是明天起不来耽误看比赛可就丢脸了。
这只是一个马术巡回赛,属于正规的比赛,不过世界排名靠前面的选手也只有几个,罗宾这次来,也是对冠军有想法,不过她和劳拉都不相信林克能够获得冠军。
三个人就这样了聊着天到了赛场,罗宾先去看自己的马匹,劳拉同样也和林克一起去马房看她准备的马。
劳拉的马是一匹红褐色的骏马,腰身修长,臀部丰满。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它绸缎一般的毛皮。虽然是红褐色,但在阳光下总有种火一般的颜色错觉。
那匹马显然认识劳拉。所以当劳拉去马厩牵它的时候。它不时的前蹄在地上弹踏,发出欢快的厮鸣声。
劳拉牵了它出来。两者一起的时候。林克就有一种人在画里的感觉。不管是劳拉还是那匹马。都美丽到了极点。
劳拉已经走到了跟前,看林克在出神,就问:“你在想什么?”
“我就是觉得你刚才牵着这匹马样子实在是太美了。”
劳拉显然有一些开心:“你说再多漂亮话也是没有用的。”
林克耸了耸肩膀,对劳拉的口是心非不予置评,听她介绍道:“这匹马叫‘伦敦之星’,是我小时候父亲的一个朋友送给我的,她的脾气比较坏,一般人是不能骑的。你今天来,明天比赛是在下午。正好可以先熟悉一下她。”
这不是之前说的那匹马,不过保罗也没有问劳拉怎么给他换了一匹马,看到劳拉的眼神特意又看向了罗宾一眼,顿时知道自己来时候在车上和罗宾表现得亲近让她有了一些小酸意。
心中暗笑,林克直接在她的脸上吻了一下,正要在开口,罗宾也过来了。
罗宾手里牵着的是一匹极雄健的白色斑点马,冲她的马打了个呼哨说,“汉堡,跟大家打个招呼。”那马立即希津津的一阵厮鸣。
“汉堡是英国汉诺威最好的温血马。”罗宾说着她把脸贴在那匹马的脸上。那马很享受的闭了一下眼睛。
在这个地方,人对于马都极尊重。呵护倍至,甚至有时让人有一种马比人贵的感觉。当然,如果以价格来算,这些马也真的是比人贵。
十万美元就能在美国找到不少愿意档人弹的人,上一世曾经听说撞死人赔二三十万,相对的,这些马的一天租金都不止这个价。
劳拉这个时候则笑道:“要不要试一下我的。”
罗宾立即摇了摇手:“不要了,它的脾气可是大得很。”
劳拉笑着摇摇头,也不再继续,而是把马的缰绳小心的交给林克:“她的脾气很大。你不要直接去骑。先带着她溜两圈,多跟她聊天,再看看情况。”
林克知道只要自己开口,劳拉立马就会将之前的马换过来了,不过他却笑着道:“我说过,驾驭烈马对我来说是家常便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