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别给我说,这一家子人背后也是山国指使的。”
“没错,先生料事如神。”
千岁拍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马屁。
高昂翻了个白眼,跟谁学的都是……
“15年5月,这位牧民的账户上多了一笔巨款,金额高达500万,这个账户的主人也没打算掩藏自己的信息,追查起来很简单,就是从山国留学归来的某位高材生,目前任职于山国某特等材料研发中心。”
“陨石不会被他们带走了吧?”
高昂有点着急,这尼玛是在我们地盘上发现的,可不能被老外弄走了啊。
“没有,当年那起官司最后是这么裁定的:按照《物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其中的“等”字意味着自然资源不仅限于以上七类,陨石也应当属于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应归国家。
而且,按照《物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其中的“等”字意味着自然资源不仅限于以上七类,陨石也应当属于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应归国家”。
所以,先生口中的‘香蕉人’的阳谋,并没有成功,陨石已经被相关部门带走,后续踪迹无人得知。”
用脚趾头都能猜得出来,这块大陨石肯定被运到某个科研所进行解剖研究了。
“一块陨石,竟然能前前后后牵扯近四十年,我也是醉了。”
“先生,我建议咱们把今天的这块陨石,弄到手。”
对于千岁这个不靠谱的建议,高昂觉得,有点意思,“说说你的想法。”
“先生你看啊,山国很久之前就开始搜集陨石,咱们国家最近也开始搜集了,再加上今天这块陨石还没落下来,周围就有这么多人,头上还那么热闹,说明这些陨石肯定有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些秘密肯定不止什么未知元素还有外星文明,肯定有我们未曾涉足过的领域。
另外,咱们最近还有以后的动作可能会更大,我就寻思,是不是可以拿这块陨石,当个幌子。
先生你看,这不就是一举多得了么?”
高昂思考了一会儿,千岁说的还真没毛病。
至于秘密这一块儿,应该都是明牌的玩意儿,无非就是那些科幻电影里的情节而已,谁还没点好奇心?
国家层次的争夺已经白热化,陨石这块儿的争夺,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他倒是对“幌子”这个名头挺感兴趣的,之前的ROG也就是现在的白玉断续膏,就是他用大乌贼的幌子蒙混过关了。
那他以后岂不是可以正大光明地出去旅游,搞发明,甚至把发明成果暴露出来了?
“不错,可以试试。来来来,咱们合计一下,怎么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德把这块陨石弄到手。”
按照最简单的逻辑分析,等陨石掉到海里之后,高昂直接潜过去,拿走就是。
但是目前这里的情况略微有些复杂,不管是天上,还是地上,甚至水里,都有各路的眼睛。
他是可以用全力场,把陨石护住,然后消失不见。
但是这么明目张胆的小动作,不是直接告诉全人类:这里存在异常生物么?
而且他也没法达到给自己新发明,寻找合理解释的目的啊。
所以呢,还是得想办法正大光明地接触到这个陨石,最好是能把它据为己有。
“如果陨石消息没有散布出来就好了……”
这样的牢骚完全无意义,但是高昂还是想发牢骚。
“看来,只有一种办法了,大不了最后咱们也去打官司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