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汉时,讲究政令与季节相匹配,若非军中,戮有罪、严断刑要选定在秋、冬之时。如果违背了这规矩,诸如在六月季夏行秋冬之令,就会导致灾异,禾稼不熟、风寒不时。
可素来谨守儒礼的新朝,今年却颁布了一项法令,打破了这规矩。
“天子有诏,方出军行师,敢有趋攘犯法者,辄论斩,毋须择时!”
随着一声高呼,挤但人山人海的市场处,倒霉的吴公一家,除了姿色不错的女眷被董喜大发善心收为己有外,都被斩首示众,连十岁出头的孩童都未能幸免。
十多颗人头将被挂在特武县四门之上,作为董司马剿匪有功的证据,一时间全县人道路以目,按这位司马乱杀一气的德行,等他钱粮不够时,又会拿哪家开刀?
豪强富户尚且难以自保,普通人家被抄粮抓了丁壮,就更没处说理去了,众人无不怀念第五伦主事的那半个多月,真是罕见的县中清静无事只时。
等到督斩完毕后,董喜洋洋得意地上了戎车,要返回县南的渠间障去,吴公家的女眷都被收押在那,董司马可以半个月不用出障了。
眼下暮色将至,全城人又来围观斩首,街道上有些雍塞,董喜的属下毫不客气地将挡路的孩童、老人一把推到道旁沟渠里,车队在南北大道上缓慢前进。
街道旁多是富户商贩家的两层楼舍,其中一一间便是吴公家的产业店肆,已经被乱兵抄得一干二净,连张草席都不剩,只是这本该空无一物的屋中,此刻却藏着两人。
万脩靠在窗扉边上,细心擦拭自己的弓。
当然不是在长陵折断,后又得第五伦所赠的那把,那是长梢弓,重量大、蓄力强,射程远,但速率也低。而手中的短梢弓质量轻,蓄力和射程虽然弱了点,但能迅速拉弓施射。
正是用于近距离刺杀的利器。
与万脩同来的人是第七彪,他有些紧张:“我还是不明白,为何不用弩呢?伏弩而下更容易些。”
“我弩用得没有弓好,而且弩讲究的是乱发命中,一旦惊动了董喜,有了防备,欲上弦再射几乎不可能。”
所以万脩才喜欢灵活点的弓。
他看了第七彪一眼,发现他竟有点紧张,握刀的手都在抖。
“自称杀过数十人的老行伍、游侠儿也会怕么?”
“一旦动手,吾等可能会被数百人围堵。“第七彪握住了自己的手,这件事他本不太情愿来做,觉得成功率太低了,但第五伦身边唯独他最合适。
万脩反而不怕,从站出来替原涉的儿子抵罪起,他就置生死于度外了,出言宽慰道:“伯鱼早就安排好了一切,吾等不管得不得手,都从后门撤出,混入人群,到了下一处地方披挂上甲衣后,便能摇身一变,化身缉捕刺客的兵卒。”
这次刺杀,是万脩主动提出的,纵观他们三人中,马援有胆魄和决断,而第五伦智计百出,倒是万脩觉得自己没起到太大作用,有些惭愧,想用自己的武艺射技来做点什么。
“就算事后没逃掉,为了不连累伯鱼和文渊,万脩大不了就是一死,能多活这一年多,也做了几件真正的任侠之事,值了!”
而真到了那一步,若是第七彪不舍得死,万脩还会帮帮他。
低声说话间,董喜的车队却越来越近了,二人屏住呼吸,小心从孔缝中观察。
别看董喜只是个小小军司马,排场却挺大,前后跟着数十人,绛骑开道,戟士殿后,他本人则趾高气扬站在没有华盖的戎车上,头上高高的鹖冠十分醒目。
万脩舔了舔嘴唇,现在是七十步,他要等董喜来到近处三十步时再忽然起身开弓,足够射出两箭,务必命中!
“不中也行,只要说成是大盗遣人刺杀,激怒董喜南下剿匪亦可。”
话虽如此,董喜行事太难以捉摸,多活一天就多祸害特武县一日,还是死掉为妙。
“六十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