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旧识(1 / 1)

宋元晖看在眼里,很不喜欢金城现在的老婆,倒是唐蜜儿给她的印象很好。

没人不喜欢乖乖巧巧干干净净的孩子。

天庭饱满,地阁方圆,标准的三庭五眼。

单凭这副面相,唐蜜儿就甩了李晶晶一百条街。

李晶晶眼神浑浊,眉梢眼角媚中带凶,骨子里透着庸俗和物质,没有半点底蕴,一看就是在名利场上打滚的老油条,而唐蜜儿的气质却十分纯净,不是涉世未深的懵懂,而是经历过生活的坎坷慢慢沉淀下来的通透。

看到她,宋元晖突然想起一句诗:“雪作肌肤玉作容,不将妖艳嫁东风”。

同时,又有一句诗叫作:“腹有诗书气自华”。

李晶晶和唐蜜儿高下立判的不仅仅是衣着打扮,更是言行和气度。

京城季家老七的选择,必然不是因为小姑娘生得年轻貌美,在他们圈子里的人眼中,想要美女那是一抓一大把,压根不稀奇,但能进圈子的却几近于无。

至于年龄差,他们圈子里应该是最不在意这一点的了。

周广宇对唐蜜儿的观感也很好,“小唐,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唐蜜儿抿嘴一笑,在大家疑惑的神色中开口道:“两年前,我在谢老师的介绍下,给一位老爷子的孙子做数学家教,您作为孩子的父亲出现过,有一面之缘。”

周广宇恍然大悟,“是你!头发留长了,我居然没认出来。”

说着,他对宋元晖道:“就是让咱儿子周康数学从33分惨淡成绩飞升到近乎满分的功臣。我没记错的话,你给小唐老师寄了一个钱包和一条项链作为感谢。”

宋元晖想起来了,惊讶地道:“这么巧?”

“那个钱包很耐用,我用了两年都没坏,直到被他扔了。”唐蜜儿一指季锋。

季锋顶了顶鼻梁上的眼镜,宋元晖跟着笑,“小牛皮的钱包确实很结实,我给自己和老周各买了一个,也用了好几年。”

唐蜜儿勤俭节约是她没钱,周广宇和宋元晖位高权重却依旧生活简朴则非常可贵。

“可惜项链叫我不小心弄丢了。”她没有给自己买贵重饰品的习惯,却很喜欢那条锁骨链,虽然价格不贵,但简洁不失时尚,戴两年了都不显得过时。

宋元晖安慰道:“改天我再送你一条。”

唐蜜儿婉言谢绝:“谢谢您,不过不用了,我就是觉得弄丢了实在太可惜。”

“没丢,在我那儿。”季锋道。

唐蜜儿杏眼圆瞪,“你怎么不告诉我?”

季锋一脸无辜,“你没问,我就替你暂时收着了。”

唐蜜儿白了他一眼。

作为老大姐,为了给男人们聊天的机会,宋元晖就带唐蜜儿和李晶晶在里间喝茶。

别看菜馆不起眼,包厢却是分里外两间,很阔朗,装修得很雅致。

“要不是偶然听金城提一句,我们家老周当即给季锋打电话,说不定季锋现在还藏着掖着不叫我们见你呢!”宋元晖给唐蜜儿倒了一杯热牛奶,和蔼可亲得跟普通人没有区别。

唐蜜儿礼貌地谢过,“让您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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