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臻心中升腾起一种莫名的感觉,他吸了吸鼻子,道;“姐,你还记得孟虎哥吗?”
“记得啊,怎么了?”
她很清楚的记得,在刚刚穿越到这个时代的某个下午,弟弟带着一个雉鸡和萝卜过来,当时他说就是孟虎哥给的。
根据春芽残存的记忆,孟虎的印象还是很深刻的。
童年时,两家离得比较近,她和弟弟经常跟在孟虎哥的身后下河抓鱼,上山抓兔子。
抓到后,往往分一半给完全没有帮忙,只在旁边呐喊助威的小喽啰姐弟。
如果他们家里猎到好吃的,或者比较大的猎物,必然会端一碗或者分一份过来。
所以三人的感情在小时候就很好。
甚至春芽的残存记忆里,在她娉婷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的时候,对那个壮硕的大哥哥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是当时的春芽无法理解的感觉。
后来家庭陡然变故,懵懂无知的春芽无法反抗命运的安排,随波逐流的嫁到步家后,就没有和孟虎再接触过了。
姜臻脸色有些伤感,悠悠的道;“我今天早上在集市遇见他,他出事了。”
“啊!?出什么事了”姜仪急忙关切的问。
虽然现在的灵魂是姜仪不是姜春芽了,但毕竟刚刚过来就受过人家的恩惠呢,听说他出事了,关切也是正常。
弟弟叹了一口气,道;“他早几天和孟伯伯在山上猎了只黄猄,抬到镇上去买的时候,被邓家的少爷邓小金看到。”
说起这邓小金,镇上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是十里八乡的一害,其名声之臭,几乎到了说这个名字就让人咬牙切齿的程度。
林风镇所在的桂县,在大永朝三百五十年的统治期间,只出过四个进士,几乎是百年只出一个。
其中最后一个进士姓邓,就是邓小金曾祖一辈的同族,死的时候官至正从五品的同知。
相等于一个副市长。
古时候家族观念很强,总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邓同知为官时,对朝廷百姓有没有什么建树不知道,但是对族人可谓是照顾有加。
邓小金的曾祖虽然是搬离县里宗族,到镇上居住的族人,但也得到过这同知堂兄的关照,发家致富。
再后来,他的爷爷还考中过秀才,于是邓家成为了镇上最大最有权势的大户。
他作为林风镇邓家这一辈的唯一嫡系,在家族里备受长辈宠爱,所以飞扬跋扈,欺男霸女,导致神憎鬼厌。
姜臻继续道;“邓渣滓想花一两银子强卖大黄猄,孟虎哥自然不愿意,那只黄猄少说可以卖二两银子以上,所以就起了争执,当时孟虎哥推了他一下,恰好推入路边一条稍微深些的大水沟,也该是他倒霉,居然把腿骨折断了……”
姜仪眉头深深皱了起来。
“幸亏孟虎哥跑得快,不然恐怕当时就被邓家的狗贼抓住了,现在邓家人扬言说要把孟虎两条腿打断。”说到这里,姜臻咬牙切齿。
“今天一早,我在半路遇见打算跑路的孟虎哥,见他身上没什么钱,就到镇上找杂货铺的掌柜借了三两银子,送给镇外等候的孟虎哥了。”
姜仪拉住他的手,欣慰的赞许道;“弟弟,你这样深明大义,是对的,我再给多你一两银子,你送到孟虎哥的家,给他父母。”
虽然到现在为止,她存下来的钱不过二十多两银子,但是该用的钱,她丝毫不会吝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