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都是赵官家在的时候修建的。
而且古代公厕一次只能使用一人,可不像后世公厕那样能同时多人使用。那你说,一旦有行人内急怎么办?
当然是乘人不备找个角落就来。
别说男子,女子内急了也只能这样。
《积肥令》要求城中千人必须有一公厕,大路边每隔五里,必须有一公厕。
另外还在城中城立管理卫生的清城所,专门管理公厕和卫生,以及城中人畜粪便和垃圾处理,还负责处罚。
清城所还负责城中粪肥贸易,收入所得俱归清城所。
如此一来,唐国将拥有世界上最干净的城市,还能减少疾病传播。
最后一道命令,是颁布《女婴禁杀令》。
本来,这应该是海东时代《大唐简律》的条文。可江南百姓对《大唐简律》还不太了解。李洛干脆单独发一道诏,让百姓更加重视。
“…夫大唐以道治国。有民家重男轻女,残杀女婴,以至于民间男多女少。寡人闻吴县,男子倍于女子,大而难娶,茕茕孤老,此非悖逆天道之报也?”
“人有五伦,男岂无妻?寡人不忍彼等之患也。且,人之道,人命关天。女婴岂非人也?岂非骨肉也?虎毒尚不食子,生女而杀之者,禽兽不如矣。”
“古来杀人者死。杀婴,亦杀人也,有违天道,杀亲,有违人伦。故以杀人罪从重论处,无论主谋同谋,主犯从犯,俱腰斩。知情不报者,苦役三年。钦此!”
此令一出,人人悚然。
好严厉的禁令!
竟然无论主谋同谋,主犯从犯,不但全部按照杀人罪斩杀,还因为“杀亲”,罪加一等,从重处死!
李洛和崔秀宁在海东已经这么干了,他们当然也要在东南四川这么干。
后世不少人误解,以为古代因为战争,应该是女多男少,以为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是在现代。
其实恰恰相反。古代更严重,而且严重的多。就算战乱时期,女子也死的更多。
要知道,民间杀害女婴非常普遍,几乎每村都有。之前并没有人当回事,毕竟都是重男轻女嘛。
早在战国,《韩非子》中就记载:“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
尤其是宋代以来,很多地方都是满村光棍,因为无女可娶,而成为盗贼,为患地方,甚至聚众造反。
唐朝情况好得多,杀害女婴的极少,甚至一度重女轻男。白居易诗中“不重生男重生女”,并不是诗人的夸张。这是唐朝女性地位高的体现。
可到了宋朝,女子地位大降,情况急转而下,民间溺杀女婴成为普遍风气。
不然你以为宋朝为何那么多次造反?都是因为没饭吃?
不。
很多是因为没女人。光棍一条,此生无望,还怕什么?造赵官家的反呗。
那么朝廷就不禁止么?
当然禁。
可问题是,禁也没啥用。
明初的苏州,男人是女人的两倍还多。而且不止苏州,全国到处都是男女比率悬殊,连洪武帝都很苦恼。这也是明朝前期虽然盛世,人口却百年难以增长的原因。
康麻子也大为苦恼,不但数次下旨严禁,甚至施行连坐制度,可仍然禁不住。尤其是在最严重的温州,竟然出现“十男之中,八无家室”的极端情况。
当时温州十个男子,八个打光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