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当”一声巨响,自马小玲身后传来,众人的目光,都看向了那个穿战袍的女孩,女孩英气勃发,紧紧握着拳头。
闪电银枪不在手,她也是岳家军人,真正的岳家军以驱除金人为主,无论什么事情,在家国大事之前,都必须绕道。
先前马小玲与她沟通,她甚至差点以为马小玲是好人,幸好有两个金人及时出现,否则,她岳银瓶害了兄弟们,以死谢罪也难消罪孽。
“小姑娘,你那么激动干嘛,我长得像坏人吗?”
霍湫指着自己,又看看莫山山、岳银瓶和马小玲,他这么清秀的一个人,你见过哪个坏蛋长这么帅,你见过哪个坏蛋这么善良。
“金人毁我大宋山河,金人就是坏人。”
岳银瓶倔强的挺直腰杆,她岳银瓶就是战死,也不会落岳家军的威名,岳家军不杀老弱病残,不杀手无缚鸡之力的人。
但是,并不代表她可以宽恕金人的罪过,即便在战场中,她屡次放过完颜不破,对完颜不破诞生了不应该有的情愫。
“八百多年之后,没有宋金之分,宋会灭亡,金也会灭亡。”
“我们三个既不是宋人,也不是金人,更不是草原人,我就是我,属于华夏大地的我,与任何势力都没关系。”
霍湫认真的解释一遍,他不希望冒出些不必要的麻烦,咱就出来旅游一趟,没必要又是站队,又是跟人火拼吧。
“嫂子好,我叫马小玲,在霍大哥家专业蹭吃蹭喝的忠实小妹,不仅我去蹭饭,我们全大厦的人都去蹭饭。”
皮衣马小玲眼睛猛然一亮,这是她第一次亲眼见到莫山山,闻名不如见面,莫山山比照片上更美,不愧是上天的仙女。
能从女娲身边抢走她哥,莫山山的美貌和才情,绝非一般人能比,莫山山站在那边,恬静的融入山水,温柔又不失优雅。
“山山见过小玲姑娘......”莫山山说着说着,就要开始行礼。
“山山呐,她是现代人,不用讲究这些俗礼,直接叫她名字就行。”
眼看莫山山要走书院礼仪风,霍湫立马拦住她,这丫头从古代再到古代,几乎没有领略过现代风格,咱们顶多握握手而已。
“小玲好,让你见笑了。”
莫山山立马更正过来,与马小玲打招呼的模式如出一辙,霍湫给她讲过现代礼仪,朋友之间不用在意那么多。
“嫂子真好看,霍大哥,晚上嫂子我借走啦。”
女流氓抓住莫山山的手,抚摸着莫山山的手背,就差把莫山山抱回家,不让霍湫夺走山山大美人。
“霍大哥,天佑在盘古圣地出事了,他让我来宋朝朱仙镇找箭头,将他带回2004年,现在有您老人家在,我们直接回去吗?”
马小玲遇上霍湫和莫山山,哪还管什么岳银瓶和箭头,箭头有再大的能力,也比不过霍湫大佬,女娲的哥哥。
“小玲,命运轨迹天注定,我和山山来宋朝旅游的,并不能帮你什么,你放心,天佑此次有惊无险,按照你自己的想法尽管去做。”
好不容易遇到命运改写,那段在劫难逃的历史,变为在劫可逃,马小玲不去推动剧情发展,煽动蝴蝶的翅膀,地书和人书何时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