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惚之间,汉吕后九年春三月,也已在诸般琐事之中走入尾声。
作为汉室都城,长安算得上是整个中原,乃至于整个世界都罕见的繁华昌邑。
雄伟的长安城墙,高三丈五尺,底宽一丈五尺,顶宽九尺,周长更是将近六十五里①,占地面积将近十万亩(大亩)。
便是在这座长宽各十五里左右,且近一半城区被长安、未央两宫占据的都城之内,生活着八万余户人家,共计二十余万人。
当然,作为农耕政权,这二十万长安百姓自是不可能完全封闭式生活在长安城之中——长安百姓名下的田亩,都散布在长安城外。
正如此时,未央宫内的刘弘在张苍怒目圆睁之下,视死如归般灌下又一碗药汤,周勃和刘揭在曲逆侯府内跪坐于陈平塌边,朝中重臣则大都忙着跟匈奴使团扯皮的时节,长安百姓,已经开始拖家带口从各城门走出长安城,准备着即将到来的春耕。
汹涌的渭水虽然并未因凛冬而冻结,但水流量依旧还没达到灌溉农田的底部,所以现在,百姓的工作还普遍停留于翻土、除草,以及挖出田渠中累计的淤泥。
在人群中,不难发现一个个扎着总角小辫,身上衣袖袍尾都长出一大截,一绺鼻涕滴溜在口鼻间的稚童,懂事的提着石制乃至于木制的农具,跟在父亲身后。
至于成年女子,则是鲜有出现在出城下田的人群之中——此时天刚亮不久,各家各户中的女子都忙着埋火造饭,赶在正午之前将热乎的饭食送到田埂,让丈夫和儿子们吃一顿饱饭,好完成下午的工作。
这种情况下,一个手提木耒,肩抗竹篮,身后还背着干粮袋的男子,就显得极为突出。
——没有妻子做饭,女儿又不便出门,何广粟只能将朝食提前带上,免得饿肚子。
说来,汉室对女子的礼教束缚还没有那么严格,甚至可以说是近乎没有限制。
与后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才能称之为大家闺秀所不同,女子在汉初的社会地位,几乎不亚于新时代——在汉室,女子是可以做户主的!
与礼教昌盛的宋明亦有所不同的是,汉室百姓非但可以有‘父休妻’的情况,女子同样可以一纸修书,将丈夫踹了,并毫不受歧视的组建新的家庭。
再嫁的女子在汉室也不会受到歧视,反倒会比初婚的女子更受欢迎——尤其是带着孩子的!
这,就与时代背景有关了:相较于初次婚配,未曾‘证明’过自己生育能力的少女,无疑是有过‘成功经验’的二婚妇女,更能承担起此时大于天的‘血脉传承’这个艰巨的任务。
而汉人又尤其终是血脉的传承,极其敬畏祖先,且深信人死之后会在阴间继续生活。
汉人最恐惧的从来不是死亡,汉律中最严重的惩罚也根本不是死刑!
汉人恐惧的,是死后以发覆面,无颜面对列祖列宗,没有后嗣献上祭祀血食,在阴曹成为孤魂野鬼。
而死刑在汉律中也并不算太严重——汉室的死刑,是可以光明正大到官府花钱赎罪,甚至以爵免罪、抵罪的。
此时的极刑,是腰斩!
或许对后世人而言,无论是被勒死,被砍头,亦或是被拦腰劈断,都是一个性质:死。
但在汉室的普世价值观中,‘全身而死’和‘被劈成两半’,差别比死和不死之间还要大!
此时的百姓普遍认为,人死后魂魄落入阴曹,且会保留死时的状态,乃至于表情。
所以上吊死、投河死等‘全身而死’的死亡方式,都是百姓可以勉强接受的。
到了贵族阶级,更是延伸出了逼格高高的‘吞金而死’。
而腰斩,便是汉人最恐惧的一种刑罚——在此时的汉人看来,被拦腰截成两段,就必然会魂飞魄散,从此消失在天地之间!
也正是这个固有观念,在汉室逐渐发展出非常愚昧的‘厚葬之风’:认为人死后依旧会存在的汉人,奉行‘誓死如奉生’的丧葬习俗,以求故去的亲人能在冥冥中的时节过的更好。
何广粟便是厚葬习俗下深受‘迫害’的典型之一——妻子的意外亡故,在让何广粟失去伴侣,整个家庭失去内部工作者的同时,将何广粟家中本还算乐观的经济状况一朝破坏。
如果妻子还在,何广粟便不用将家中田亩的七成尽数卖出;坐拥百亩田地,再稍稍省吃俭用,何广粟绝对有机会在有生之年积攒下小几万钱,给儿子留下殷富的家底,并让女儿体面的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