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刘弘在军报上看到的抽象战损比出现了:汉军阵亡数十上百人,斩获匈奴首级两只···
可千万别以为这是开玩笑的事,汉室军官的战功计算,是算净斩获的!
比如说,一场战争中,汉室某一支边军损失一百人,得到了两个匈奴人的首级,那得到首级的军卒自然算有战功,但这支边军的将领,此战的战功是负九十八!
日积月累下来,这是要被治‘作战不力’之罪的!
作战不力,是个什么罪名?
都不用多解释,光一点就足以说明这条罪名有多重——作战不力,违背的是军法!
而汉室军法,其惩罚最轻的是军鞭,其次,便是杀!
想明白各种缘由,刘弘不由黯然失笑。
“还请将军直言:若双方兵力对等,战损当如何?”
只见柴武略作沉吟,才迟疑道:“若是边军俱城而守,自损一千,亦当可杀敌八百。”
言罢,柴武脸上便自然地带上了一丝傲然:“若是飞狐都尉部,大抵可以一敌二···”
听着柴武的讲解,刘弘点了点头:这才对嘛!
寻常部队对匈奴人大概四六开,精锐部队如飞狐军,能做到六四开,这才正常!
如若不然,真像战报所写的那样,每杀死一个匈奴人,汉军就要损失二十到四十个边防将士,那还怎么玩?
不过,对于此时只认首级的军功计算方式,刘弘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军功的计算方式,涉及军制。
如果刘弘打算修改军功计算方式,需要考虑到的问题就太多了。
光是以刘弘这么一个军事小白的角度来看,军功计算方式需要考虑的因素就数不胜数。
——如果不以首级计算,那如何证明没有人虚报战功?
再者,如果不以首级计算,那必然会出现这样一种状况:两个甚至三个四个弓弩兵,指着一个被弓箭插成刺猬的匈奴人尸体,都说这个人是自己杀死的;那这军功,算谁的?
还有:如果不按现在这样,以净斩首来计算军官战功,又如何保证勋贵不会将家里的草包塞到军队,滥竽充数,用底层士卒的命,去换军功?——例如让一千士兵去送死,好为自己获得斩首五十级的战功?
这一切,都需要长久谋划,反复讨论,才能得出可行方案;而修改完善的过程,也不是刘弘一个门外汉能搞定的,需要对军队足够了解的大佬参与讨论。
再说了,刘弘此时连南北军都无法完全掌控,谈何插手军队?
即便是要改军制,那也是以后,刘弘掌权之后的事了。
想到此,刘弘便直入主题:“那依将军之见,今边墙之所患,当以何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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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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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众乐乐不如我乐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