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少先继续讲述:
“还有一些行为是介于学术诚信和学术不端之间的,这些处于灰色地带的就是学术不当行为,例如滥用同行评审特权、有损研究对象利益并对其隐瞒、有悖伦理道德的实验、故意忽略研究的负面结果等等。”
“我们魔都综合大学在学术规范(试行)中,就明确规范了不当科研行为的表现。”
“例如:不当使用科研信息,未经授权,将在审阅稿件、项目申请书等文件时获取的信息、他人未公开作品或研究计划等发表、透露给第三方或为己所用;”
“不如实披露自己所发表的学术科研成果已知的瑕疵、缺陷或副作用;”
“夸大有关学术成果的意义和作用;不当使用数据。”
“此外,还包括不当署名和非故意而导致的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等。”
许秋在下面感慨万千:“这学术不当的打击面可有点太广了……”
如果细究下来,保守估计至少有三成以上,甚至五成以上的科研人员都有过学术不当的行为。
“不当使用科研信息……”这个相对来说不是普遍现象,但还有不少先例的,这也是为什么各大课题组会防本科生、联合培养生,不让他们参加组会的原因。
“不如实披露……”这基本上是业界默认的潜规则,自己的工作在发表出去以后,肯定是要吹一吹的,突出优点淡化缺点,这是常规操作。
就比如,有机光伏领域的器件稳定性差,尤其是富勒烯领域的体系,测试出来的效率基本上都是一次性的,长时间多次扫描,或者隔几天再测试的话效率就会在最高值的基础上损失10-30%,头一天是10%,过几天就是8%的效率,非常的正常。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缺点,包括效率低、稳定性差、不能涂厚膜、旋涂溶剂不环保、不能制备大尺寸器件等等,但多数研究者都不会在文章中把这些缺点全部说出来,哪怕是在引言部分,可能也只会对这些缺点进行针对性的提及。
这显然就属于“不如实披露”嘛。
“夸大有关学术成果的意义和作用”同“不如实披露……”类似,也算是业界默认的潜规则。
大多数科研方向都是短时间没什么应用价值的,但你翻翻文献,看看别人的展望部分,就会让你感觉这个领域,马上就要起飞了的样子。
还拿有机光伏为例,很多文献都会在引言部分提一句“有机光伏的一大优点是便宜巴拉巴拉……”。
但其实呢,除了早期的P3HT、富勒烯C-60这样的给体、受体材料以外,现在发展下来,给体、受体材料的分子结构都越来越复杂。
比如PCE10,PCE11,分子上面都有氟原子连接,合成难度、成本比P3HT要高出太多,另外新的非富勒烯衍生物ITIC的合成,也有五六步,如果是性能更好的IT-4F,合成步骤就要接近十步,效率确实提升了,但材料成本也是蹭蹭的往上飞。
最后算下来,现在有机光伏的成本,可能比商业化的无机硅电池的都要高几十、上百倍。
因此,哪怕未来有机光伏电池效率、稳定性问题都解决了,成本还是一座难以跨越的大山,除非能够设计出简单高效的材料出来。
这也是为什么一堆人执着于效率低下的P3HT体系,就是因为它的分子结构足够简单,价格足够便宜。
“不当使用数据”这一点,也不算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