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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赌马(下)(2 / 3)

文章先说,春秋、战国以降,历代都禁止赌博。禁止赌博法律最严的时期在宋代。赵匡胤立国之初制定的法典《宋刑统》,对禁赌有明确的律文。而在实际的执行中,甚至超过了律文限制,宋太宗时期对赌博处罚之重可谓空前绝后:

“淳化二年闰二月己丑,诏京城蒲博(赌博)者,开封府捕之,犯者斩。凡隐匿赌徒不报者与之同罪。开柜坊(赌场)者,并其同罪”。逮住了就砍头,没二话。

其次严厉的是元代。“禁民间赌博,犯者杖七十,流之北地,钱物没入官;官者罢现任,期年后杂职内叙。开张博房之家,罪亦如之......”规定的严厉而且详细。

等到了国朝,太祖在建国之初,曾在南京“建逍遥楼,置赌具于其上,见博弈者、养禽兽者(指斗鸡、斗狗、斗蛐蛐)、游手游食者,拘之入楼,使之逍遥,尽皆饿死。”

嗯,老人家用心很深,玩我让你管够,但围住了逍遥楼不给饭吃,活活饿死你——太祖以此教育人民,赌博不事生产是错误的人生观。

到洪武二十二年,太祖诏令“凡赌博者,解其腕可也。”嗯,抓住了就剁手,就问你怕不怕。

其后除了玩心大的宣宗以外,成祖、宪宗、英宗、孝宗都有关于禁止赌博的诏令,刑罚为赌徒被抓住了张榜枷号、官员则免职、开赌场的流放等。

钟记者写的这些都是正常文字,趣味性和考据都有,周王看得津津有味,然后就见其笔锋一转:

吊诡的是,刑罚最重,犯者杀头的北宋,赌博之风最为剧烈。宋人赌性之重令人瞠目结舌:几乎所有的民生都能与赌博挂边。

例如北宋时期最常见的营销手段叫做“关扑”,卖家标示了商品价格后,买家可以拿一点小钱与卖家对赌。最常见的是“浑纯”或“六纯”——“浑纯”即扔出六枚铜钱全部背面朝上,“六纯”反之。

扔出来浑纯或六纯,赌资留下,商品买家拿走——这是很多穷人进行奢饰品消费的唯一机会,赢得商品的几率大概在一百二十分之一。

这种“关扑”流行到什么程度呢?很多大宋男人被老婆打发到市场上买酱油,结果回家时钱和酱油都没带回家是大概率的事儿。当然,也有极少数本来出去买包咸盐,结果赶了一头猪回家的。

然后文章就问了,为什么赌博就杀头的宋代,老百姓却拿命去赌呢?到最后法不责众,谁也管不了——中国人爱赌博的民风就是从大宋传下来的,历经元代到了国朝后愈演愈烈。

文章写到这里仍有理有据,说理和趣味性兼有,周王看了大长见识。然后老钟再次荡开一笔,写起了禁酒令——

禁酒令几乎与酒同时诞生,咱中国第一道禁酒令是大禹发布的:《战国策》记载,“帝女”,即尧的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将仪狄酿的酒进献给禹,大禹品尝后觉得很好喝,并说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于是诏令仪狄不要再酿酒了。

这算是传说,但明文记载的禁酒令是周公旦的手笔:《酒诰》是中国第一道禁酒的法令。其后从春秋战国,秦汉一直到元明,禁酒令多次发布,多次形同虚设。元世祖的时候最严厉,跟宋代禁赌一样,“犯者死”——同时也与宋代禁赌一样,元代中国人最爱喝酒,达到了“熏风酷烈”的程度,上到王公贵族,下到贩夫走卒,凡是能买的起酒的,好些人整天醉醺醺。

周王看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彻底迷糊了——为什么禁酒、禁赌越严厉的时期,人们违反这法令就越嚣张呢?说不通啊!但这些还都是考据出来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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