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萍脚下不停的朝前走,回答说两人第一次见面,能有什么特殊感觉啊,怎么着也要多接触几回看一下。
老文满口说是,又问她到哪儿去。
文萍说想到那边看演唱会,问老文去不去,她请客。
老文才不会呆到给那些明星送钱,当然是一口拒绝,推说有事,又一再叮嘱女儿在外小心些,早点回家后,走了……
人在晚上逛马路时,哪儿人多就会到哪儿去,这是本能的行为。
王富贵来到大礼堂附近时,看到很多人在争抢着什么,还以为发生什么车祸了呢,连忙挤过去一看,等弄明白原来是一群粉丝为看一下偶像,在抢黄牛手里的门票后,骂了声一群呆逼,挤出人群打算找地方喝二两。
到目前为止,王富贵都搞不懂那些粉丝,对女明星为什么就这么痴迷,难道说女明星那地方都是镶金带银的?
王富贵敢对天发誓才不会是镶金带银的,以前他睡过几个国外明星,她们和其他女人一样爽了会喊‘买爱嘎的’,照样睡觉吃饭拉屎放屁什么的。
有句谚语是这样说的:得不到和已失去的永远是最好的。
“哟,侠士,你也来看演唱会啊!”
王富贵刚侧身躲开一个想吃自己豆腐的肥婆子,胳膊让人抓住了,一张个性很明显的脸,跳在了他眼前。
“程咬锦,你小子在这儿干嘛呢?”
看到程咬锦和自己一样,也穿的人五人六后,王富贵明白了:“我知道了,你是想去看演唱会。”
“不是,我才没呆逼到为了看那娘们,就要花二三千的地步。”
程咬锦也不怕身边那些‘茜粉’,听到他这么说后会围攻他,得意的说:“她啊,只是我赚钱的工具而已,一个半月前,我就已盼着这场演唱会早点开始了。”
王富贵被他惊倒了,后退二步仔细端详着他:“哇,原来你是她的经纪人,不好意思,失敬了。”
“侠士,我哪有你讲的那么牛逼?”
程咬锦开心的笑着,拍了一下鼓囔囔的口袋,向周围张望了一眼,凑到王富贵耳边小声道:“我是黄牛。一个半月前,就把所有的钱都拿来买票了。”
高中差一年毕业的程咬锦,在社会上滚爬了这么多年,最后混成了为那点钱就敢行刺谭步成的业余死刺,怎么看都不大像是个缺钱的人。
多了没有,七、八万还是能拿得出来的。
不过颇有‘黄牛气质’的程咬锦,一个半月前在知道沈茜要来京州唱歌后,立马就嗅到这里面藏着巨大的赚钱机会了,求了所有的人脉,把自己所有的钱都买成了演唱会门票。
最后,就没有吃的了……还有个还在念高中,就学他不学无术不学好的妹妹,惹了个祸,急需要钱来摆平,否则就学校就开除她,这才走投无路,行刺谭步成。
幸好遇到王富贵,这才撂下倚天剑,立马成黄牛,地狱边上勒住马,没滑向阴冷的地狱,而是挖空心思,不抽烟不喝酒,总算熬到了沈茜的演唱会开始了。
当初他用了八万块,就一个晚上,就净挣了二三十万,这都是沈茜带来的财气,所以就吹牛逼说沈茜是他的挣钱工具,也还说的过去。
“靠,原来是这样啊。可以,不错,留着这二三十万做个小买卖,不要整天这样瞎混,终究不是个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