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把各自的名字签上、印信盖上,便立刻叫人送还各自的都城,由双方的国家首脑签下名字。
尽快送还,并在不久之后与下关举行一个正式而盛大的签约、换约仪式。
松平辉贞当然明白条约上的那“本息合计利滚利”的三亿多两白银,就在于日本这边是否主动上表称臣。
上表称臣,作为藩属,天子当然可以大笔一挥,免了这三亿多两白银的利滚利利息。
正是债多了不愁,松平辉贞见到这个数目就明白,这根本就是扯淡。就算把这时候的日本卖了,也凑不出这么多的白银。
这又是一个双赢的条件。
于大顺天子,仁慈为念,大笔一挥,免除了藩属三亿两白银的债务。
于日本国王,赢了里子,前去朝贡,使得日本民众不需要每个人都扛着十两白银的债务,莫大之功。
条约签完,刘钰便将松平辉贞私下里叫到一旁,说出了大顺这边给出的朝贡条件。
鉴于朝鲜特殊的郡王级别亲王礼制,日本国国王这个封号,天朝可以给予一个正式的亲王级。
而日本的幕府将军,再去掉征夷大将军的号后,朝廷这边也会封一个郡王、依亲王礼,算是和朝鲜国平级。
真要是封个公爵,幕府这边实在是不能够接受。
朝鲜这边可能会嘀咕几句,但大顺也不会再去找朝鲜国私下承认日本大君的旧事。
双方以后也不是不能私下交流,但正式的贸易和通信使之类,都要停了。
在确定了朝贡之后的册封级别后,松平辉贞最后提了一点要求,那便是希望不要以“倭”作为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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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刘钰也满口答应下来,真要是朝贡了,日后日本这边要处理的事多了去了,不在这一个称呼上。
一些朝贡之后才能处置的问题,不能在朝贡之前的条约上就签订。
比如说日本史书中的“本纪”问题、比如自号华而称别人为夷、比如不能与荷兰贸易、比如武器售卖交易等。
当然,还有那个明显是只要朝贡就会免除的三亿多两的利息。
在确定了朝贡之后还要有一份条约要签之后,松平辉贞便只在意两件事了。
一件便是希望刘钰能否把昭仁和关白放归,他们不要以俘虏的身份前往京城,而是归来后主动前往朝贡。
二便是那些武器,能否尽快准备好,一旦朝贡称臣,立刻就可以交割。
第一件事,听起来很像是脱裤子放屁,但刘钰也能理解他们的难处。
所谓的天皇就是个神龛,放回去之后,幕府也好有个台阶下,而且也能彰显幕府的功劳:诸藩既然强烈建议不另立新君抗战到底,那我幕府便把天皇谈回来。
“此事,倒非难事。”
“之所以枢密院允许他们奇袭京都,这也是为吉宗将军着想嘛。松平君为老中,有些话我便也不避你,便直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