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在清代,王公大臣皆随身佩带用金黄锦缎做成的小囊,名曰“荷包”,用以装钱装物或作为衣外的装饰物。上面用金丝花线绣有花鸟虫鱼图案,形象美观,色彩鲜艳。
御膳房里就有一位非常厉害的厨师便模拟荷包的样子,创制了这道菜,后来就成为了宫中名馔。”
紧接着,又邀功似的说了一句:“我可是费了好大劲才从京城把这道菜带过来呢!””
“那我可一定要好好尝尝。”
要说,前世不管是宫廷佳肴还是民间美食,苏沫都享用过不少,如今虽然修为不复,可境界还在,也不至于贪图美食。
但毕竟隔了一个世界,对于大名鼎鼎的宫廷菜,她还是挺好奇的。
丽丝夫人默默地递了一双筷子过来。
苏沫夹了一个送到嘴边,一口咬下去:“真香!”
——皮金黄酥脆,馅软嫩鲜香,真是美味啊!
“喜欢吃就多吃点,这道菜在这里可吃不到。”丽丝夫人不知道又从哪变出了一双快递,十分欢快的给苏沫夹菜,仿佛是看到苏沫吃,她就比自个吃了还开心一样。
史密斯也神采奕奕的看着苏沫进食,那样子像极了饲主看着宠物小猫咪进食...
但是东西虽然好,苏沫却不是贪嘴之人,不会控制不住自己的口腹之谷欠,一个人吃也怪不好意思的。
吃了两个之后就放下了筷子,冲两人说道:“夫人、先生,你们也吃呀。”
“哦,不,孩子,我们不饿。”丽丝夫人一脸慈爱的看着苏沫。
史密斯也紧跟着说道:“亲爱的苏,这道菜是我特意为你从京城带回来的,你喜欢真是太好了。尽情享用吧,不用在乎我们。”
事实上,带这道菜回来时史密斯和丽丝商量之后的结果。
早前史密斯下飞机致电丽丝询问为第一次见面教子带些什么礼物好,丽丝表示:“苏沫是一个坚强且拥有强大自尊心的女孩,所以选择礼物不在于贵重而在于心意。”
叱咤商场的史密斯第一次遇到了难题,再苦思冥想一整夜之后最终选择了这道荷包里脊。
——他本身就是个十足的吃货,在吃货眼里,还有什么能比一道美味佳肴更能够提现心意、增进感情呢?
而且荷包里脊这道菜不论是对他还是对丽丝都具有相当特殊的意义。
所以丽丝夫人觉得丈夫这个想法很不错,还少有的与史密斯回忆了一番初恋时的美好——说起她们的初恋,那还得从京城那胡同巷子里的那道荷包里脊说起...
苏沫并不满意两人的回复,直接把匣子推到了两人面前,说:“在我们种花家有一句古话,叫‘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就拿这道美食来说,我一个人享用是不对的。”
顿了顿,继续说:“如果你们不吃的话,也不吃了。”
“Goodgril!”史密斯赞叹。
——不愧是在古老国度长大的孩子,这么小就懂得了分享的美德。
“好,我们一起吃。”丽丝夫人眼睛里有些晶莹。
——真是好孩子!在那样糟糕的环境下成长,居然还能保持如此崇高的品质,不愧是我的教子!哦,天哪,赞美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