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洁现在穿的衣服,都是孙春梅从仟佰聚拿来的。
她卖衣服久了,看一下陶洁现在的体型,就能知道什么衣服适合她。
陶洁同样是不记得孙春梅,但她拿来的衣服,的确适合她,也是她喜欢的。
这说明,孙春梅是了解和熟悉她的。
陶洁从这里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她果然就是失忆了。
要不然,孙春梅怎么会对她的喜好和品味,那么熟悉呢?
一个女人,特别是漂亮的女人,都是有自己独有的喜好的,很少为外人所知道。除非和自己相处久了,非常熟悉的朋友,才会了解一二。
她喜欢品牌时装,有钱以后也买了不少。可是除非出席正式场合,平时并不穿出去。只是在家里和高崎闹着玩的时候,一件件穿了,给高崎来个时装秀个人专场。
女人都是为悦己者容的。陶洁的悦己者,就是高崎。除此之外,其他人想悦,她也不给人家机会。
平时穿的衣服,她都是从仟佰聚自己的店铺里拿来穿的,所以孙春梅知道她的喜好。
那么,就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她的确是失忆了。
生活里,有好多这样的细节问题,让陶洁不得不相信,她就是失忆的。她也由此陷入了困顿之中,努力想找回自己失去的记忆,最终弄的自己现实和想象以及别人代她说出来的故事,都混合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大脑一片混乱,变得痴痴呆呆了。
这时候,乍然看到自己过去熟悉的衣服,不由心情好了许多。高崎让她穿上看,她果然就一件件地拿出来试穿。
这时候,高崎心里异常紧张。他想得到的那个答案,似乎就在眼前。
“怎么样,穿着舒服吗,是不是你的衣服?”
每当陶洁换上一件衣服,他就会紧张地问她。
其实不用问,陶洁很喜欢她原来那些衣服。她的观念,也停留在和那些衣服同样的时代。
“是。”她只简单地回答了高崎一个字。
高崎心里的失落,基本就等同于从万丈悬崖上摔了下来,再没有心情看陶洁摆弄那些衣服了。
带她过来之前,高崎已经把这里所有需要准备的生活必须品,都准备齐全了。米、面、油,一如他们当年在那小镇上生活的时候一样。
这生活区北边的路口上,有个自发形成的菜市场,每天都有几个卖菜的。他们是附近村子里的农民,自家种的菜,拿来在这里卖。
他们将来吃菜,可以到那里去买。农历的逢二逢五,石门镇那里有大集,他们也可以坐了那辆小三轮摩托,去石门镇赶集。等着假以时日,高崎在院子里种的菜长起来,他们还可以吃自己种的蔬菜。
时值四月中旬,乍暖还寒。他们到了这个新家的时候,就已经是下午了。过了中午,太阳偏西,屋里一直没人居住,就有些阴冷。
陶洁脱了外套,在卧室里试了半天衣服,高崎怕冻着她,就赶紧领着她出屋,在屋前的玻璃走廊里呆着。这里有太阳晒着,就是一个暖洋洋的大暖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