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夏应该感到高兴,他的确没被认出来。
作为一个刚刚入选一阵的球员,只是戴着眼镜就去采访前来试训,一心想加入76人的新秀却没被认出来,是好事吗?
该说他太低调,还是长相没有辨识度?说好的翻版王力宏呢!?
“看得出来,你在和德马库斯对位的时候很挣扎,你如何评价他的表现?”韦夏问。
“我并不是妄自菲薄,但我觉得‘Boogie’是超水准的。”奥顿说,“我敢这么说,而且我确信,和‘Boogie’同届的球员都会这么说,他就是我们这届球员里最强的,问题是,他的状态并不稳定。有时候,他会变成狮子,有时候就像只饿肚子的小猫。”
韦夏察觉要素:“‘Boogie’?”
奥顿道:“他喜欢别人这么叫他。”
“那你觉得,他状态不稳定的原因是?”
奥顿开始感到奇怪,不是做他的专访吗,这记者怎么一直在问“Boogie”?还有他和Wish长得好像啊!他们是亲戚吧?不会吧?Wish不会真的有个长得和他一模一样的亲戚吧?
“除了‘Boogie’,你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韦夏第三个问题同样问到考辛斯,奥顿有点不耐烦了。
“没有了。”韦夏伤人地说,“谢谢你的配合。”
奥顿追问:“这不是我的专访吗?”
“是啊,我会如实报道的。”
“可是你一直在问‘Boogie’的事!”
“所以我们叫《没事找事报》嘛...”韦夏推了推眼镜,一个不慎就表现出善于讨打的属性,“你要是觉得莫名其妙,说明我的工作很到位。”
奥顿气得想打人,但对方是记者,真打了,他的NBA前途也就断绝了。
早就听说Wish有极强的讨人嫌功底,没想到和他撞脸的家伙也那么讨人嫌。
“和Wish长得像的记者都这样了,Wish本尊又会如何?”奥顿心慌,当即决定不给76人机会了。
是的,即使76人要选他,他也不来。
他要像2007年的太空易一样请求球队把他送走,不然他就满地打滚誓死不打NBA。
“Boogie”。得知了考辛斯的外号,只是个不大不小的收获。
按中文的英译,应该叫布吉或者布基。
韦夏这个很少有机会能使用中文的准中国人,却有个更妙的翻译。
他决定把“Boogie”翻译成“不羁”。既文雅,又贴合音译,还照顾了意译,同时很符合考辛斯本人的个性。
韦夏慢慢地走向考辛斯。
通过方才的对抗赛,76人的首选在他的心里,已经从费沃斯变成了考辛斯。
费沃斯很好,精神饱满,个性稳重,但上限不高。
什么样的球队拥有高位签会放弃上限更高却有严重隐患的球员,去选择上限固定,但成熟度高,可以即插即用的球员?
标准答案是1982年的湖人。
他们拥有那年的状元签,却放着明摆着的巨星苗子“人类电影精华”多米尼克·威尔金斯不选,选择了快如闪电但从打法到技术以及绝对上限都不如前者的詹姆斯·沃西。
沃西后来的表现必不会让湖人后悔。
但纵观沃西和多米尼克的职业生涯,两人的个人荣誉就有差距。沃西两次三阵,威尔金斯则入选了七次最佳阵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