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破阵乐结束,才是李元瑷最期待的环节。
敬酒高歌。
隋唐两朝,歌舞大兴。
能歌善舞并非是歌姬的事,真正的雅士不只要懂得吃喝评论,关键的时候还得能跳能唱。
宴席上根据不一样的场合,酒不是随便可以敬的。
这种隶属于文士宴会,敬酒必须唱歌。
唱不来哼两句也行,但是你要是不唱,那就是弟弟,就算不赶你下席,也没有资格举杯喝酒,更加不会有人理睬你了。
除非你把歌给补上。
在宴会上,看着别人喝酒说笑,自己却跟木头人一样,哪得多难受。
一个即将从国子监毕业的学生,举杯遥敬孔志元道:“夫子,学生再过一月,即离校远去荆襄述职。此去山高路远,不知能否再见。夫子可满饮此杯,再为学生歌一曲否?”
孔志元见惯了大世面,豪爽的将酒一饮而尽,道:“你叫我夫子,我送你一首《羔裘》。”
他说着轻敲着碗沿,高歌而起:“
羔裘如濡,洵直且侯。彼其之子,舍命不渝。
羔裘豹饰,孔武有力。彼其之子,邦之司直。
羔裘晏兮,三英粲兮。彼其之子,邦之彦兮。”
这首歌是《诗经·郑风》里的一句诗,言古之君子,以风其朝,人以衣喻人,从羊羔皮制的朝服的质地、装饰,联想到穿朝服的官员的品德、才能。
正是希望自己的学生能够成为一个为国为民,德行高尚且的官吏。
对方深深作揖道:“学生谨记父子教诲。”
李元瑷不住拍手,孔志元这首《羔裘》,声音深沉有力,让人拍案叫绝。
有孔志元开这头,宴席上的人开始相互把盏敬酒。
有诚心举杯的,也有看笑话的。
比如李敬业,这货就给程伯献敬了过去,他先高歌一首《定之方中》,赢得了满堂喝彩。
程伯献只能用他粗狂的嗓子,高歌了一首《诗经》里的《击鼓》:“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尤其是他唱到:“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时候,放大了嗓门,鬼哭神嚎似地。
不过还别说,这一首词情激烈,哭声干霄,阐述士卒长期征战之悲的字句,唱出了几分味道。
当然还是音不着调。
李元瑷听了忍不住大笑,周边也哄笑成片。
这时扶余隆突然上前道:“在下敬商王酒,在下年轻气盛,今日意外得罪殿下侍从,还望见谅。实是在下久仰商王贤名之故……”
今日受了气,栽在一个蝼蚁手中,想想气息都不顺畅。
方才见程伯献出丑,瞬间来了精神。
对于李元瑷他是颇为了解,从未听过他懂歌舞。
暂时不好动他,让他丢丢面子也好。
瞬间场面有些冷清,众人看扶余隆的眼神有些不识相了。
这宴会上有一不成文的规矩,主人不可刁难。
刁难主人,那就是砸场子。